
殷 社。古代建国必先立社。 殷 都 亳 ,故称。《春秋·哀公四年》:“六月辛丑, 亳社 灾。” 杜预 注:“ 亳社 , 殷社 ,诸侯有之,所以戒亡国。”《穀梁传·哀公四年》:“ 亳社 者, 亳 之社也。 亳 ,亡国也。亡国之社以为庙屏戒也。” 范宁 注:“ 亳 ,即 殷 也。 殷 都于 亳 ,故因谓之 亳社 。”
亳社(bó shè)是古代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历史文化内涵的词汇,主要含义如下:
商朝社庙的代称
亳是商朝早期的都城(今河南商丘一带),"社"指祭祀土地神的场所,即社庙。"亳社"特指商王朝在都城亳建立的社稷坛,是国家政权和宗庙祭祀的象征。《汉语大词典》明确指出亳社即"殷社",是商代社庙的专称。
亡国之社的象征
周武王灭商后,为示警戒,保留了商朝的社庙,但赋予其特殊含义。此时的"亳社"(或称"丧国之社")被覆盖屋顶、三面围起,与代表周朝政权的"周社"("胜国之社")形成鲜明对比,成为国家灭亡的象征。《辞源》解释其为"殷亡国之社",后世文献中常以此警示后人。
文献中的文化意象
在《春秋》《左传》等典籍中,"亳社"多次出现,如《春秋·哀公四年》记载"亳社灾",即亳社发生火灾。古人视此类事件为重大灾异,反映了亳社在政治文化中的特殊地位。后世文人亦用"亳社"隐喻朝代更迭或历史兴衰。
参考资料来源:
“亳社”是古代祭祀场所,具体解释如下:
亳社又称“殷社”,是商朝建立的社坛,用于祭祀土地神。周灭商后,宋国(商朝后裔封地)继续供奉亳社,作为警示亡国的象征。
如需进一步考证文献细节,可参考《春秋》《穀梁传》及杜预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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