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殷 社。古代建國必先立社。 殷 都 亳 ,故稱。《春秋·哀公四年》:“六月辛丑, 亳社 災。” 杜預 注:“ 亳社 , 殷社 ,諸侯有之,所以戒亡國。”《穀梁傳·哀公四年》:“ 亳社 者, 亳 之社也。 亳 ,亡國也。亡國之社以為廟屏戒也。” 範甯 注:“ 亳 ,即 殷 也。 殷 都于 亳 ,故因謂之 亳社 。”
亳社(bó shè)是古代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文化内涵的詞彙,主要含義如下:
商朝社廟的代稱
亳是商朝早期的都城(今河南商丘一帶),"社"指祭祀土地神的場所,即社廟。"亳社"特指商王朝在都城亳建立的社稷壇,是國家政權和宗廟祭祀的象征。《漢語大詞典》明确指出亳社即"殷社",是商代社廟的專稱。
亡國之社的象征
周武王滅商後,為示警戒,保留了商朝的社廟,但賦予其特殊含義。此時的"亳社"(或稱"喪國之社")被覆蓋屋頂、三面圍起,與代表周朝政權的"周社"("勝國之社")形成鮮明對比,成為國家滅亡的象征。《辭源》解釋其為"殷亡國之社",後世文獻中常以此警示後人。
文獻中的文化意象
在《春秋》《左傳》等典籍中,"亳社"多次出現,如《春秋·哀公四年》記載"亳社災",即亳社發生火災。古人視此類事件為重大災異,反映了亳社在政治文化中的特殊地位。後世文人亦用"亳社"隱喻朝代更疊或曆史興衰。
參考資料來源:
“亳社”是古代祭祀場所,具體解釋如下:
亳社又稱“殷社”,是商朝建立的社壇,用于祭祀土地神。周滅商後,宋國(商朝後裔封地)繼續供奉亳社,作為警示亡國的象征。
如需進一步考證文獻細節,可參考《春秋》《穀梁傳》及杜預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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