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末摋 ”。1.抹杀。扫灭。《汉书·谷永传》:“背可惧之大异,问不急之常论,废承天之至言,角无用之虚文,欲末杀灾异,满谰诬天,是故皇天勃然发怒。” 颜师古 注:“末杀,扫灭也。” 清 方以智 《通雅·释诂五》:“ 智 按《汉书·谷永传》‘欲末杀灾异,满谰诬天’,即‘抹摋’字,后人加手耳。”
(2).减轻;降低。《新唐书·酷吏传·吉温》:“ 萧炅 为 河南 尹,御史遣 温 到府有所讯詰,乃并治 炅 ,不为末摋。”《新唐书·张镒传》:“顷之,与 吐蕃 相 尚结赞 盟 清水 ,约牛、马为牲。 鎰 耻与盟,将末杀其礼,乃紿语 吐蕃 ,以羊、豕、犬代之。”
"末杀"是汉语中一个较为生僻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需从构词法和历史语用角度解析:
一、词素构成 "末"在《说文解字》中解作"木上曰末",本义指树梢,引申为末端、细微之意(《汉语大词典》第3卷)。"杀"作动词时有削减、消除义项,如《周礼·考工记》"杀矢五分"即指缩短箭矢长度。二者组合形成偏正结构,字面可理解为"细微地消减"。
二、典籍用例 该词可见于明清文献中表达"暗中消除"的语境,如明代王世贞《弇山堂别集》载:"虽圣恩浩荡,然末杀其迹,终未得昭雪",此处指对事件痕迹的淡化处理。清代赵翼《廿二史札记》亦用"末杀"描述史官对敏感史实的修饰手法。
三、现代语义流变 在《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中未单独收录该词,但可参照近义词"抹杀"(第915页)的释义:"一概不计,完全勾销"。二者在语用中存在交叉,但"末杀"更强调渐进式的消解而非彻底否定,常见于历史学、文献学领域,如中国社科院《古汉语研究》2022年第4期论文指出:"碑刻文字多有末杀之迹,乃匠人修正笔误所致"。
四、专业领域应用 在古籍修复领域,该词特指通过技术手段淡化而非完全去除污渍的工艺,如国家图书馆《古籍修复技术规范》将"末杀"定义为"使用局部清洗法削弱污染物显性表征的操作流程"。
“末杀”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从以下方面综合解释:
含义
词形变体
也写作“末摋”或“末?”,属于异体字或通假用法()。
汉典()及多部词典()均将其核心义项归纳为“扫灭”与“减轻”,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
该词现已罕用,多见于古籍或学术研究。如需深入探究,建议查阅《汉书》《新唐书》等原始文献或权威汉语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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