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研究佛教经义的人。 清 恽敬 《<楞伽经>续书后》:“夫知之体,宏深浩渺如是。若於能之体尺寸推之,必有可敌《楞伽》斯义者,而惜乎律家所言不能尽也。”
"律家"一词在汉语词典中有两层核心含义,需结合不同学术领域的权威研究进行阐释:
一、法律领域的专家体系 指中国古代精通律法、专司法律解释与执行的群体。该词最早见于《唐律疏议》,唐代设"律博士"专司法律教育与案例编撰。宋代《宋刑统》记载律家需"明法令,慎科条",其职能包含法典注疏、司法指导与刑名考订三方面,代表人物如元代律学大家王恽曾参与《至元新格》编修。
二、音乐律学的研究者 在音律学范畴特指精通十二律吕计算方法的学者。《礼记·乐记》郑玄注提及"律家度管候气"的声学测量传统,明代朱载堉《律吕精义》创建十二平均律时,系统梳理了历代律家的三分损益法研究成果。此用法在《四库全书总目·乐类》中列为"专门之学",强调其数理计算与乐器调音的专业性。
两义项均彰显中国古代专业领域知识体系的建构特征,法律义项侧重制度规范,音律义项突出数理实证,反映出汉语词汇在不同学术脉络中的语义分化现象。
“律家”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在不同语境中有所差异,但主要指向以下解释:
律家指研究佛教经义的人,尤其指对佛教经典(如《楞伽经》)进行深入阐释和探讨的学者。例如清代学者恽敬在《<楞伽经>续书后》中提到:“若於能之体尺寸推之,必有可敌《楞伽》斯义者,而惜乎律家所言不能尽也。”
文献来源
该词最早见于清代文献,常用于佛教经典研究的语境中,强调对佛学理论的系统性分析。
现代使用
现代汉语中较少使用,多出现在学术讨论或历史文献研究中。需注意与“法律家”(指法律专业人士)区分,后者是近现代衍生词汇,与佛教无关。
哀子白面书生谤诅逋播臣常久超阶越次眈眈逐逐二辈子耳闻目击放狂繁诡帆力发议冯梦龙遘扇衡里后昆恍然若失鉴曲掎鹿进举廑身进室吉土箕巫诀箓理所必然柳风六街鼓儱倲鸾封骡帮迷骛默然木栰逆班判若云泥濆涌丕然迁赏蹺腾清底琼茅遒谨求问憩止碏碏取湮人范日轮日炙风筛三句甜两句苦三类三隐生骑时臣施手熟卧贪润秃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