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札子。 宋 欧阳修 《归田录》卷二:“ 唐 人奏事,非表非状者谓之牓子,亦谓之録子,今谓之札子。”参见“ 札子 ”。
“録子”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多个来源解释如下:
録子(拼音:lù zǐ)指唐代的一种奏事文书形式,即“札子”。根据宋代欧阳修《归田录》记载,唐代官员奏事时,若内容既非表也非状,则称为“牓子”或“録子”,宋代改称“札子”。
可参考欧阳修《归田录》卷二,其中明确提到该词的演变。
《録子》是一个汉字词语,它的意思是指记录下来的东西,特指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下来的声音或影像。
《録子》的部首是金字旁(钅),笔画数为16画。
《録子》是繁体字的写法,相对应的简体字是《录子》。
在古时候,汉字《録子》的写法是「錄子」。繁体字的形式在历史演变中有所变化。
1. 他用手机录下了小狗可爱的叫声。
2. 我们需要一台录音机来记录会议内容。
1. 录音:记录声音的行为。
2. 录像:用摄像机记录影像的行为。
3. 录制:进行录音或录像的动作。
1. 记录:指将信息或数据保留下来以备查阅或使用。
2. 记忆:指人或物长期保持的经验、知识或感觉情景。
1. 恢复:指从损伤、疾病或其他不良状态中恢复到原有的状态。
2. 忘记:指遗忘、失去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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