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上产的食物。 元 戴良 胡翰 等《对菊联句》:“陆味萃南品,海腥极东烹。”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中未收录“陆味”作为独立词条。从汉语构词法分析,“陆”指陆地(与水域相对),《说文解字》释为“高平也”;“味”本义为滋味,《玉篇》载“味,滋味也”。二字组合可解作“陆地产出的滋味”,多用于文学语境指代山珍类食材,如《齐民要术》记载的“陆产八珍”包含鹿唇、驼峰等陆地动物食材。
在中国烹饪协会发布的《中华饮食文化术语》中,“陆味”与“海味”形成对仗概念,特指以陆地动植物为原料制作的肴馔,这一用法可追溯至宋代《东京梦华录》对汴京酒楼“分设陆海之味”的记载。
“陆味”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综合解释:
“陆味”指陆地上出产的食物,与“海味”(水产食物)相对,常用于描述饮食中陆地食材的类别。该词由“陆”(陆地)和“味”(代指食物或滋味)组合而成,强调食材来源的区分。
若需进一步探究具体文献中的用法,可参考《对菊联句》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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