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井田。《孟子·滕文公上》:“经界不正,井地不钧。” 朱熹 集注:“井地,即井田也。” 宋 陆游 《岁莫感怀以余年谅无几休日怆已迫为韵》之十:“井地以养民,整整若棋画。” 清 夏炘 《释夏贡有公田》:“公田之名,原於井地,以井授地,由来久矣。”详“ 井田 ”。
井地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历史内涵的词汇,其核心含义指中国古代(尤其周代)实行的一种土地制度——井田制下的土地划分形式。以下是详细解释:
本义与字形关联
“井”字本义指水井,其字形(如甲骨文、金文)模拟了用木架围成的方形井栏结构。在井田制中,“井地”特指将一大块土地按“井”字形划分为九个等面积的方形区域(每区约一百亩),中间为公田,四周八块为私田分授八家农户。这种划分方式在外观上类似“井”字,故称“井地”或“井田”。
制度内涵与运作
井地制度的核心是公私之分与劳役地租:
农户需先完成公田劳作(“同养公田”),方可耕种私田,形成“九一而助”的赋税模式(即九分抽一的劳役地租)。
历史背景与目的
井田制是周代分封制的基础,旨在确立土地所有权(“经界”)和赋税秩序。孟子曾强调“夫仁政,必自经界始”,认为井地的明确划分是稳定社会、保障民生的前提。其设计兼顾了均平土地、管理赋役及基层治理(如“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的功能。
演变与理想化
井田制在春秋战国后逐渐瓦解,但“井地”作为土地公有与平均分配的象征,被后世儒家视为理想社会的经济模型。历代学者(如朱熹、顾炎武)对其制度细节虽有争议,但均承认其作为古代土地制度典范的地位。
参考资料:
“井地”一词在汉语中主要有以下两种解释方向,需结合不同文献来源进行辨析:
1. 作为“井田”的同义词(主流解释) 根据、、等多处文献记载,“井地”即中国古代的井田制,指将土地按“井”字形划分为九块,中间为公田,周边八块为私田的土地分配制度。该词最早见于《孟子·滕文公上》:“经界不正,井地不钧,谷禄不平”,朱熹注解时也明确指出“井地即井田”。
2. 作为争夺地盘的比喻(特殊语境解释) 提到该词被引申为成语,形容“为争夺地盘或权势进行残酷斗争”。但此解释未见于其他权威文献,可能属于特定语境下的引申义或现代网络释义,需谨慎使用。
补充说明:
建议在学术或正式场景中采用第一种解释,若遇到第二种解释需结合具体语境判断。更多原始文献可参考《孟子》注疏及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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