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律吕。《周礼·春官·大师》:“大师,执同律以听军声,而詔吉凶。”《礼记·王制》:“命典礼,考时月定日,同律、礼、乐、制度、衣服,正之。” 郑玄 注:“同,阴律也。” 南朝 齐 王融 《三月三日曲水诗序》:“同律克和,树草自乐。” 章炳麟 《訄书·订文》:“清庙之所奏,同律之所被,箸於赋颂者,四千名而足。”参见“ 律吕 ”。
“同律”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两种主要解释,具体如下:
法律公平原则
指法律对相同情况或罪行应采取一致的规定和处罚,强调司法公正性。这一含义源自成语用法,“同”指相同,“律”指法律,核心是消除法律执行中的主观差异,确保标准统一。例如现代司法体系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与之相通。
古代音律概念
在《周礼》《礼记》等典籍中,“同律”指代音律体系中的“律吕”,即古代校正乐律的器具,象征音调和谐。如《周礼·春官》提到“执同律以听军声”,此处“同律”与礼乐制度相关,体现声音与秩序的关联。
现代应用:当前“同律”更多用于法律领域,强调司法一致性;古汉语中则多与礼乐文化相关。需根据具体文本判断其含义。
同律是一个汉语词语,意为达成相同的规定或法律。它强调在特定的范围内,各方需遵守相同的规则或法律。
同律的部首是“口”(kǒu),它包含两个笔画。
同律一词源于古代汉语,相传最早出现在《韩非子·射策》一书中,用于描述时下人们行为相似的情况。
同律的繁体字为「同律」。
在古代,同律的写法与现在基本保持一致,没有太大差异。
1. 在这个国家里,所有人都要遵守同律。
2. 这个社区设立了一套同律,以确保居民的安全和和谐。
同学、同事、同行、同胞、同情、同样、同步
同规、同法、一致、共同、合规
不同律、异律、对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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