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直接参与战争或正式向对方宣战的国家。相对于“中立国”而言。
交战国指处于正式战争状态的国家,是国际法中的重要概念,具有以下核心含义:
基本定义
指相互间已宣布进入战争状态,并实际发生武装冲突的主权国家。其核心特征是双方以武力手段解决争端,且战争状态得到法律确认。例如《现代汉语词典》将其解释为"实际上已交战或彼此宣布处于战争状态的国家" 。
法律特征
交战国需符合国际法中的战争认定标准:
此定义参考了《国际公法学》对战争法律要件的界定 。
权利义务
交战国在国际法框架下享有特定权利(如捕获敌国商船、实施封锁),同时承担义务(如遵守战争法规、保护战俘)。《奥本海国际法》强调,交战国关系触发中立法则,影响第三国立场 。
战争状态的法律后果
包括外交关系断绝、条约效力中止、敌国资产冻结等。例如《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战争爆发时外交使团需立即撤离 。
学术补充:现代国际法实践中,"战争"的正式宣告已趋淡化,更多以"武装冲突"替代,但"交战国"概念仍用于描述实质参与大规模军事对抗的国家行为体。
权威来源参考
(注:为符合原则,建议读者查阅纸质权威文献或通过高校图书馆数据库获取完整出处信息)
“交战国”指直接参与战争或已正式向对方宣战的国家,其核心含义及要点如下:
交战国是国际法中的概念,指实际处于武装冲突状态或通过正式宣战程序确立敌对关系的国家。这类国家需遵守战争法规,如《海牙公约》等国际法框架下的义务。
例如二战期间,同盟国与轴心国互为交战国;现代冲突中,若两国军队直接交战或互相宣战,即构成交战国关系(参考历史案例)。
提示:如需了解具体战争中的交战国名单或法律细则,可查阅《联合国宪章》或国际法院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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