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家生活富足。《汉书·昭帝纪》:“ 元平 元年春二月,詔曰:‘天下以农桑为本。日者省用,罢不急官,减外繇,耕桑者益众,而百姓未能家给,朕甚愍焉。’” 颜师古 注:“给,足也,家家自给足,是为家给也。” 南朝 梁 任昉 《天监三年策秀才文》之一:“今欲使朕无满堂之念,民有家给之饶。”《旧唐书·代宗纪》:“虽属此人和,近於家给,而边穀未实,戎备犹虚。” 宋 胡仔 《苕溪渔隐丛话前集·杜少陵二》:“方天下太平,家给食足,有桃实则餽贫人,故曰:‘高秋总餽贫人实。’”
“家给”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在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较低,主要出现在成语“家给人足”中。其核心含义是指家家生活富足,衣食无忧。以下是基于权威汉语词典和语言学研究的详细解释:
字面分解
合称“家给”即家家户户生活富足,强调社会整体的经济宽裕状态。
词典定义
《汉语大词典》明确解释:“家给,家家生活富足。”其典型用法见于成语“家给人足”(或“人给家足”),形容社会安定、民众丰衣足食的景象。例如:
《史记·商君列传》:“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
古代社会经济理想
“家给”承载儒家“大同社会”的理想,如《礼记·礼运》所述“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与“家给人足”内涵相通。
词性特征
《辞源》(商务印书馆)
释“给”为“丰足”,引《汉书·食货志上》“民户殷富,家给人足”为例,说明其描述社会经济繁荣的语境。
《古代汉语词典》(中华书局)
强调“家给”中“给”的古义与今义差异(今义“给予”古作“予”),指出其专指物质充裕,如《孟子·梁惠王下》“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中的反义用法。
王引之《经义述闻》
考证“给”与“洽”通假,均有“周遍”之义,印证“家给”暗含“普遍富足”的社会性。
“家给”作为古汉语词汇,核心义为家家富足,承载着中国古代对经济繁荣、社会稳定的理想追求。其语义根植于“给”的古义(丰足),并通过成语“家给人足”延续至今,成为描述国泰民安的经典表达。
参考资料:
“家给”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为“家家生活富足”,强调社会整体的经济富足状态。以下是详细解释: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家给”不仅是一个经济概念,更承载着古代对理想社会的描绘。如需进一步探究,可参考《汉书》《文选》等典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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