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抵触,不一致。《史记·太史公自序》“五家之文怫异” 唐 司马贞 索隐:“言金、木、水、火、土五家之文,各相悖异不同也。”
“悖异”是现代汉语中较为少用的书面词汇,其核心含义指两种事物或观点相互矛盾、不协调。《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相抵触、不一致”,强调事物间存在逻辑对立或本质差异的性状。从构词法分析,“悖”本义为违背常理(《说文解字·心部》释“悖,乱也”),而“异”指差别悬殊(《玉篇·異部》称“異,殊也”),二字合成后构成反向强化关系。
该词的典型用法可见于哲学思辨领域,如《中国哲学史》中“天人悖异”的表述,特指自然规律与人类行为准则的冲突。在语言学层面,《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指出其常作谓语或定语,如“理论悖异于实践”“悖异现象”等用法。近义词包括“抵牾”“龃龉”,反义词则为“契合”“谐和”。
值得关注的是,清代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特别辨析“悖”与“背”的异同,强调“悖”侧重内在逻辑矛盾,而“背”多指表面违逆,这种语义差异为理解“悖异”的深层含义提供了词源学依据。
“悖异”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指事物或现象与常理相悖、相互抵触或不一致。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详细解释:
唐代司马贞在《史记索隐》中首次以“悖异”注解古籍,奠定其“抵触不同”的释义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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