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治理河流之事。 宋 叶适 《东嘉开河记》:“其后承国家生养之盛,市里充满,至於桥水隄岸而为屋,其故河亦狭矣,而河政又以不脩。”
“河政”是一个具有特定历史与文化内涵的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是指古代中国中央政府或地方官府对河流(尤其是黄河、运河等大型水系)进行的治理、管理与行政事务。它体现了中国古代国家在水资源管理、防洪减灾、漕运保障等方面的系统性行政职能。以下从词典释义角度详细解释其含义,并引用权威来源增强内容的专业性与可信度:
河政在中国古代行政体系中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组织修建堤防、疏浚河道、堵塞决口、分洪减淤等工程,以抵御洪水灾害,保护沿岸人民生命财产和农业生产。黄河因水患频繁,成为历代河政的重中之重。
确保大运河等主要水道的畅通,管理漕粮(通过水路运输的税粮)的征收、运输、储存,保障京师及军事重镇的粮食供应。漕运是维系帝国经济命脉的关键,河政是其基础保障。
统筹规划、建设与管理灌溉工程(如渠、堰、陂塘),促进农业生产,并管理水资源分配。
设立专门的河道总督(如明清时期的“总河”)、河道衙门及各级河官,负责河务的日常管理、工程监督、经费筹措与人力调度。
制定并执行关于河工物料征集、河防维护、漕船通行、水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律令、章程与惯例。
在现代语境下,“河政”一词虽较少使用,但其精神内涵可延伸理解为:
对“河政”的释义明确指向“治理河流的事务”,强调其作为国家政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词典由汉语大词典出版社出版,是汉语词汇研究的权威工具书。[来源:汉语大词典出版社]
姚汉源所著《中国水利史纲要》系统梳理了中国历代水利发展,其中对“河政”的组织机构、工程实践、历史演变有详尽论述,是研究中国古代河政的经典著作。[来源:水利电力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作为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其发布的政策文件、规划纲要(如《水法》、《防洪法》相关解读、流域综合规划)体现了现代“河政”的核心内容与职责,是对传统概念的继承与发展。[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官网]
《史记·河渠书》、《汉书·沟洫志》、《明史·河渠志》、《清史稿·河渠志》等正史专篇,详细记录了历代王朝的河政举措、灾害应对与管理制度,是理解“河政”历史实践的一手资料。[来源:历代官修正史]
“河政”是中国古代国家治理体系中专司河流管理的关键行政范畴,其内涵丰富,影响深远,是中华文明应对水挑战、利用水资源的重要智慧结晶。
“河政”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指治理河流的相关事务,尤其与水利管理、河道维护等工作密切相关。以下是详细解释:
“河政”由“河”(水道、河流)和“政”(治理、管理)组成,字面意为对河流的治理与管理。它通常指政府或相关部门在水利工程、防洪抗旱、河道疏浚等方面的行政工作。
该词在古代文献中已有使用,例如宋代叶适的《东嘉开河记》提到:“河政又以不脩”,批评当时河道治理的荒废现象。这表明“河政”在历史上长期作为水利管理的重要概念存在。
如需进一步了解古代治河案例或现代河政制度,可参考《东嘉开河记》原文或水利部门公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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