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呵叱而夺去。 明 吴承恩 《<禹鼎志>序》:“余幼年即好奇闻,在童子社学时,每偷市野言稗史,惧为父师訶夺,私求隐处读之。”
“诃夺”是汉语中较为罕见的复合词,由“诃”与“夺”两字构成。根据《汉语大词典》,“诃”本义为大声斥责,引申为严厉批评或声讨,如《说文解字》释“诃”为“大言而怒也”。“夺”则指强力剥夺、削除权利或地位,如《周礼·秋官》中“夺官”即指罢免官职。两字组合后,“诃夺”指通过斥责、声讨的方式剥夺他人的权益或地位,常用于古代文献中描述权威者对失职者的惩处行为。
从构词法分析,“诃夺”属于并列结构,强调行为过程中的双重性质:既有言语上的严厉指责(诃),又有实际权力层面的剥夺(夺)。例如《资治通鉴》中记载的“御史诃夺其爵”,即指监察官员通过弹劾剥夺某人的爵位,体现了古代官僚体系中的问责制度。
该词的现代使用频率较低,但在研究古代法制史、职官制度时仍具学术价值。需注意其与单纯“剥夺”的区别,核心在于强调“诃”的批判性前置动作,符合《古代汉语词典》对复合动词“先诃后夺”行为逻辑的解析。
“诃夺”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hē duó,其核心含义是通过呵斥(严厉批评)的方式夺取或剥夺某物。以下从多个角度进行解释:
字面拆解
语境应用
常见于描述因严厉批评而迫使对方放弃某物,例如明代吴承恩在《禹鼎志》序中提到自己年少时偷读野史,“惧为父师诃夺”,即害怕被师长呵斥并没收书籍()。
如需进一步探究,可参考《汉语大词典》或汉典网()的详细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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