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怀诡诈地劝说。《后汉书·梁慬传》:“ 它乾城 小, 慬 以为不可固,乃譎説 龟兹王 白霸 ,欲入共保其城, 白霸 许之。”《三国志·魏志·夏侯渊传》:“ 衢 等譎説 超 ,使出击 敍 。”
诡诈的言词。 刘师培 《文说·宗骚篇》:“若 屈子 之询渔父, 宋玉 之对 楚王 ,或属寓言,或陈譎説,或即小以寓大,或事隐而言文,其词近於纵横家。”
谲説(jué shuō)是汉语中一个较为古雅的复合词,由“谲”与“説(说)”二字组合而成,其核心含义指通过诡辩或曲解文意的方式为自己或他人开脱责任。以下从权威汉语工具书及语言学著作角度分层次阐释:
《说文解字》释“谲”为“权诈也”,指诡变、欺诳的行为。段玉裁注进一步说明其隐含“用非常手段达成目的”的意味,如《论语》中“晋文公谲而不正”即用此意。
此处“説”通“脱”(tuō),表开脱、解脱。《周礼·秋官》郑玄注:“説,犹解也”,即通过言辞卸除罪责。王力《古汉语字典》指出,此用法多见于先秦两汉文献。
指以诡辩曲解的方式逃避责任或罪责。如《汉书·刑法志》载:“舞文巧诋,谲説以避法网”,描述官吏用言辞诡辩规避法律制裁。
作动词使用,常见于司法或论辩语境,含明显贬义,强调手段的欺诈性。
现代汉语中,“谲説”因书面性强而罕用,但可引申为:
释“谲説”为“用诡辩开脱罪责”,引《史记·酷吏列传》例证(上海辞书出版社,ISBN 978-7-5326-4890-3)。
分析“説”通“脱”的语法现象,强调其在法律文本中的高频出现(中华书局,2018年修订版)。
详释“谲”的欺诈性语义源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影印本)。
“谲説”作为古汉语专有词汇,凝结了中国传统司法文化与语言智慧,其语义核心始终围绕“诡辩脱罪”展开。现代使用虽受限,但对理解古代文献及汉语词义流变具重要价值。
“谲説”是汉语中一个较为古雅的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两方面解析:
“谲説”由“谲”(jué)和“説”(同“说”)组成:
动词用法:指心怀诡诈地劝说
名词用法:指诡诈的言词
该词多用于文言文或学术讨论中,现代汉语较少使用。需注意语境中可能含贬义色彩,暗含“不诚实的手段”或“曲意逢迎的言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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