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俗人之耳。指没有欣赏音乐能力的人。 宋 欧阳修 《谢石秀才启》:“然而奏磬俚耳,难矣赏音;抱石 荆山 ,终为至寳。” 宋 王安石 《次韵董伯懿松声》:“俚耳纷纷多《郑》《卫》,直须闻此始心清。”
俚耳,汉语复合词,由"俚"与"耳"两个语素构成。根据《汉语大词典》记载:"俚"本义指民间通俗的语言形式,《说文解字》释为"聊也",段玉裁注称"谓鄙俗也";"耳"作名词指听觉器官,引申为听闻感受。组合后特指:世俗化的听觉审美取向,多用于评价不符合雅正标准的音乐或语言表达形式。
该词最早见于北宋《册府元龟》:"俚耳之悦,非大雅之音",形容市井民众偏爱通俗音律的审美现象。明代胡震亨《唐音癸签》卷二十六载:"俚耳惟宜筝笛,雅奏岂合笙竽",通过乐器配置差异体现雅俗分野。现代《辞源》修订本将其定义为"俗人之耳",强调其与文人雅士审美标准的对立性。
在语言学范畴,"俚耳"现象印证了汉语词汇系统"雅俗共构"的特质。据《现代汉语词典》分析,这类复合词通过器官隐喻(耳)与风格限定(俚)的组合,构建出具有文化批评功能的评价体系,常出现在艺术评论与文学批评领域。
“俚耳”是一个汉语词汇,主要用于古典文学或历史语境中,具体解释如下:
指“俗人之耳”,即缺乏音乐或高雅艺术鉴赏能力的人。该词常用于贬义,暗含对审美水平较低者的委婉批评。例如,宋代文人常以此形容无法理解雅乐或深奥作品的听众。
该词反映了古代文人雅俗对立的观念,将音乐、文学等艺术形式的鉴赏能力与社会阶层或文化修养相关联。现代使用较少,但可通过具体语境理解其内涵。
如需进一步探究,可参考汉典、古典诗词集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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