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俗人之耳。指沒有欣賞音樂能力的人。 宋 歐陽修 《謝石秀才啟》:“然而奏磬俚耳,難矣賞音;抱石 荊山 ,終為至寳。” 宋 王安石 《次韻董伯懿松聲》:“俚耳紛紛多《鄭》《衛》,直須聞此始心清。”
俚耳,漢語複合詞,由"俚"與"耳"兩個語素構成。根據《漢語大詞典》記載:"俚"本義指民間通俗的語言形式,《說文解字》釋為"聊也",段玉裁注稱"謂鄙俗也";"耳"作名詞指聽覺器官,引申為聽聞感受。組合後特指:世俗化的聽覺審美取向,多用于評價不符合雅正标準的音樂或語言表達形式。
該詞最早見于北宋《冊府元龜》:"俚耳之悅,非大雅之音",形容市井民衆偏愛通俗音律的審美現象。明代胡震亨《唐音癸籤》卷二十六載:"俚耳惟宜筝笛,雅奏豈合笙竽",通過樂器配置差異體現雅俗分野。現代《辭源》修訂本将其定義為"俗人之耳",強調其與文人雅士審美标準的對立性。
在語言學範疇,"俚耳"現象印證了漢語詞彙系統"雅俗共構"的特質。據《現代漢語詞典》分析,這類複合詞通過器官隱喻(耳)與風格限定(俚)的組合,構建出具有文化批評功能的評價體系,常出現在藝術評論與文學批評領域。
“俚耳”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用于古典文學或曆史語境中,具體解釋如下:
指“俗人之耳”,即缺乏音樂或高雅藝術鑒賞能力的人。該詞常用于貶義,暗含對審美水平較低者的委婉批評。例如,宋代文人常以此形容無法理解雅樂或深奧作品的聽衆。
該詞反映了古代文人雅俗對立的觀念,将音樂、文學等藝術形式的鑒賞能力與社會階層或文化修養相關聯。現代使用較少,但可通過具體語境理解其内涵。
如需進一步探究,可參考漢典、古典詩詞集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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