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现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学习工具 > 汉语词典

校外辅导员的意思、校外辅导员的详细解释

关键字:

校外辅导员的解释

学校在校外聘请的辅导员。如:退休老红军被聘为校外辅导员。

词语分解

专业解析

校外辅导员指由中小学校、少年宫或少先队组织从校外聘请,协助开展学生思想教育、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的辅助教育人员。其核心特征如下:

一、定义与身份性质

  1. 非本校编制人员

    指不从属于学校教职工体系,通常由社会各行业优秀代表、退休教师、专业人士或志愿者担任,经学校或少先队组织正式聘任(如颁发聘书),承担辅助性教育职责。

  2. 教育辅助角色定位

    区别于专职教师,校外辅导员主要配合学校德育目标,利用自身专业特长或社会资源,拓展学生的实践能力与社会认知。《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明确其功能为“协同育人”。

二、核心职责范围

  1. 少先队活动指导

    在少先队组织中,校外辅导员需协助策划主题队会、红色教育、志愿服务等,强化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根据《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其聘任需经上级少工委批准。

  2. 社会实践与素质教育

    组织参观教育基地、开展职业体验、科普讲座等活动,弥补课堂教学不足。例如科技工作者可带领学生进行实验探究,提升科学素养。

三、资质与管理要求

  1. 政治素质与专业能力

    需具备良好思想品德、社会责任感和相关领域专长。部分地区如北京规定需通过背景审查与岗前培训。

  2. 动态考核机制

    实行聘期制(通常1-3年),定期评估工作成效。连续未履职者不予续聘,确保队伍有效性。

四、教育价值体现

通过整合社会资源,校外辅导员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育人网络,助力学生社会化成长。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少先队活动的通知》强调其“补充学校教育资源”的关键作用。


权威参考来源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官网政策文件
  2. 《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基教〔2017〕8号)
  3.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全国少工委修订)
  4. 中国教育学会校外教育分会实践案例库
  5. 《北京市校外辅导员管理办法》(京教基〔2020〕12号)
  6. 《少先队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3号)
  7.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少先队活动的通知》(教基二〔2015〕4号)

网络扩展解释

校外辅导员是学校从校外聘请的、辅助开展学生教育工作的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其核心职责和特点可归纳如下:

一、定义与定位
校外辅导员并非学校在编教职工,而是由社会各界人士(如教育专家、心理咨询师、司法人员、军人、艺术家等)担任的临时性教育辅助角色。他们通过专业背景或社会经验,为学生提供校内教育之外的补充支持。

二、主要工作职责

  1. 思想与心理辅导:通过交流了解学生学习、思想动态及家庭情况,协助解决心理问题,开展生命教育、感恩教育等主题引导。
  2. 活动组织与资源拓展:参与学校活动设计(如法制宣传、国防教育),提供校外实践场所或技能指导(如艺术培训、安全演练)。
  3. 家校社会协同:协助学校转化“双差生”,走访家长收集治安动态信息,反馈学生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4. 安全保障:检查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制止学生不良行为(如骑电动车上学、闯红灯等)。

三、典型身份与作用
例如:退休军人可担任国防教育辅导员,司法人员负责法制宣传,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健康讲座。这类角色弥补了学校教育的专业盲区,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四、工作原则
需遵守思想进步、尊重学生成长规律等要求,并熟悉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规。其工作形式灵活,既包括定期入校指导,也可能通过线上沟通或社会实践开展。

如需更具体案例或政策依据,可参考教育部相关文件或学校公布的辅导员聘任标准。

别人正在浏览...

白骨再肉暴灭雹灾鞭茁麃邑补剂采蘩参管畅扬晨参暮省赤縺蛇畜怒达因大藏经方相负义贯匈固阴冱寒行道树嘿嘿痴痴后影回馈嘉慕解名经方尽规锦弦噱谈拘苛遽淹愧羞历碌临危刘参军鸾绦履历片锚定破拍旗幅器敬缺席区盖竘然肉食者鄙散兵坑师舶石涛属毛离里跳弹调谑铁如意晩市微利违亲帏帟僞真相契消暑屑怀洗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