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校在校外聘請的輔導員。如:退休老紅軍被聘為校外輔導員。
校外輔導員指由中小學校、少年宮或少先隊組織從校外聘請,協助開展學生思想教育、社會實踐和課外活動的輔助教育人員。其核心特征如下:
非本校編制人員
指不從屬于學校教職工體系,通常由社會各行業優秀代表、退休教師、專業人士或志願者擔任,經學校或少先隊組織正式聘任(如頒發聘書),承擔輔助性教育職責。
教育輔助角色定位
區别于專職教師,校外輔導員主要配合學校德育目标,利用自身專業特長或社會資源,拓展學生的實踐能力與社會認知。《中小學德育工作指南》明确其功能為“協同育人”。
少先隊活動指導
在少先隊組織中,校外輔導員需協助策劃主題隊會、紅色教育、志願服務等,強化政治啟蒙和價值觀塑造。根據《中國少年先鋒隊章程》,其聘任需經上級少工委批準。
社會實踐與素質教育
組織參觀教育基地、開展職業體驗、科普講座等活動,彌補課堂教學不足。例如科技工作者可帶領學生進行實驗探究,提升科學素養。
政治素質與專業能力
需具備良好思想品德、社會責任感和相關領域專長。部分地區如北京規定需通過背景審查與崗前培訓。
動态考核機制
實行聘期制(通常1-3年),定期評估工作成效。連續未履職者不予續聘,确保隊伍有效性。
通過整合社會資源,校外輔導員構建“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育人網絡,助力學生社會化成長。教育部《關于加強中小學少先隊活動的通知》強調其“補充學校教育資源”的關鍵作用。
權威參考來源
校外輔導員是學校從校外聘請的、輔助開展學生教育工作的專業人員或志願者,其核心職責和特點可歸納如下:
一、定義與定位
校外輔導員并非學校在編教職工,而是由社會各界人士(如教育專家、心理咨詢師、司法人員、軍人、藝術家等)擔任的臨時性教育輔助角色。他們通過專業背景或社會經驗,為學生提供校内教育之外的補充支持。
二、主要工作職責
三、典型身份與作用
例如:退休軍人可擔任國防教育輔導員,司法人員負責法制宣傳,心理咨詢師開展心理健康講座。這類角色彌補了學校教育的專業盲區,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
四、工作原則
需遵守思想進步、尊重學生成長規律等要求,并熟悉未成年人保護相關法規。其工作形式靈活,既包括定期入校指導,也可能通過線上溝通或社會實踐開展。
如需更具體案例或政策依據,可參考教育部相關文件或學校公布的輔導員聘任标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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