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校在校外聘請的輔導員。如:退休老紅軍被聘為校外輔導員。
校外輔導員是學校從校外聘請的、輔助開展學生教育工作的專業人員或志願者,其核心職責和特點可歸納如下:
一、定義與定位
校外輔導員并非學校在編教職工,而是由社會各界人士(如教育專家、心理咨詢師、司法人員、軍人、藝術家等)擔任的臨時性教育輔助角色。他們通過專業背景或社會經驗,為學生提供校内教育之外的補充支持。
二、主要工作職責
三、典型身份與作用
例如:退休軍人可擔任國防教育輔導員,司法人員負責法制宣傳,心理咨詢師開展心理健康講座。這類角色彌補了學校教育的專業盲區,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
四、工作原則
需遵守思想進步、尊重學生成長規律等要求,并熟悉未成年人保護相關法規。其工作形式靈活,既包括定期入校指導,也可能通過線上溝通或社會實踐開展。
如需更具體案例或政策依據,可參考教育部相關文件或學校公布的輔導員聘任标準。
校外輔導員是指在學校外部進行輔導工作的教育專業人員。拆分部首為⼥(女)和 辶(走)。
部首女表示與女性相關,辶表示走,組合在一起表示女性從校外走進學校進行輔導工作。
校外輔導員一詞來源于中國教育領域的需要。隨着高考競争激烈,學校内部的輔導資源逐漸不足以滿足學生的需求,所以學生們開始尋求校外的輔導資源。
在繁體字中,校外輔導員被寫作「校外輔導員」。
古代漢字寫法中,「輔導員」一詞的寫法沒有太多變化,多數仍保持較為現代的樣式。
例句:學生們在考試前積極尋求校外輔導員的幫助,提高了自己的學習成績。
組詞:校内輔導員、學習輔導、輔導班、校外教育
近義詞:輔導老師、教育輔導員
反義詞:校内教師、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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