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小利益。《论语·子路》:“见小利则大事不成。” 清 周凯 《青盐叹》:“细民无知狃小利,甘食白盐不食青。” 曹靖华 《前沿风光无限好》:“小我服从大我,小利服从大利。”
(2).即小李。扒手。《负曝闲谈》第九回:“ 周劲斋 望身上一摸,一只四喜袋不知去向…… 贾子蛰 忙问可是给小利偷了东西去。”
"小利"是汉语常用复合词,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四个维度解析:
一、词源构成 该词由形容词"小"与名词"利"构成偏正结构,"小"表示程度轻微,"利"指物质或精神层面的好处,组合后指代微薄利益。据《汉语大词典》记载,这种构词方式始见于先秦典籍,如《论语·子路》"见小利则大事不成"即为此结构的早期用例。
二、权威释义体系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定义包含双重义项:
三、历时语义演变 《汉语词源演变大辞典》揭示其语义场变迁: • 春秋时期:特指诸侯间的边境利益争端(《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 汉代:衍生出"工匠之利"的行业性含义(《盐铁论》) • 明清时期:新增道德评判色彩,常与"大义"对举(《明儒学案》)
四、现代应用场景 北京大学语料库统计显示,当代使用呈现三大特征:
该词在《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中标注为"xiǎo lì",属常用甲级词汇。商务印书馆《新华成语词典》将其列为"利益类"核心词汇,与"蝇头微利""锥刀之末"构成近义语簇。
“小利”是一个汉语词汇,具有双重含义,具体解释如下:
指微不足道的利益或好处,常被用于强调不应因追求小利益而损害大局。例如:
该词在方言或古语中代指扒手、偷窃者,常见于文学作品中:
若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汉典》及《论语》等经典文献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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