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称事鬼神者为巫,祭主赞词者为祝;后连用以指掌占卜祭祀的人。《礼记·檀弓下》:“君临臣丧,以巫祝桃茢执戈,恶之也。” 晋 葛洪 《抱朴子·道意》:“巫祝小人,妄説祸祟。” 宋 范成大 《灼艾》诗:“谢去羣巫祝,胜如几药汤。”
巫祝是中国古代社会兼具宗教职能与人文职能的特殊职业群体,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四方面阐释:
一、字义分解与职业定位 "巫"字在《汉语大词典》中释义为"以舞降神之人"《汉语大词典》),甲骨文象形为双手持法器起舞之态。"祝"字在《说文解字》中解作"祭主赞词者",指主持祭祀时诵读祷文之人。二字合称形成互补关系,既包含通灵降神的仪式行为,又涵盖主持典礼的言语职能。
二、历史职能演变
三、社会文化双重性 从《汉书·郊祀志》的"民之精爽不贰者,能齐肃哀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可知,巫祝既是沟通人神的媒介,又是知识阶层的代表《两汉社会文化研究》)。这种双重属性使其在先秦时期兼具宗教领袖与文化传承者的特殊地位。
四、现代语义延伸 当代《汉语大词典》将其释义扩展为"泛指从事占卜、祈祷等迷信活动的人",词义色彩随时代产生变化。但学术研究更强调其作为中华早期文明重要载体的历史价值,如《中国巫文化通史》所述"巫祝文化是理解华夏文明起源的关键密钥"。
“巫祝”是中国古代对从事神职活动者的统称,其含义和职能可从以下方面解析:
分称解析
核心职责
包括主持祭祀仪式、占卜吉凶、解读神谕、消灾祈福等,被视为人与鬼神之间的媒介。
知识阶层属性
巫祝通晓天文、地理、人事,是上古时期的高级知识分子,甚至被称作“神职官员”。他们通过祭祀活动参与社会治理,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
文献记载
如《礼记·檀弓下》提到君主用巫祝执戈驱邪,葛洪《抱朴子》则批判部分巫祝借鬼神之名妄言祸福。
早期巫祝职能分离,后逐渐合并,成为古代宗教仪式的重要执行者。其活动不仅涉及信仰体系,还渗透到政治、医疗等领域,反映了先民对自然与超自然力量的认知方式。
提示:若需了解具体祭祀仪式或历史案例,可进一步查阅《周礼》《史记》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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