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尚书省下分职治事的五个官署。 汉 初置尚书五人,其一为仆射,四人分为四曹,常侍曹主丞相御史事;二千石曹主刺史二千石事;民曹主庶人上书事;主客曹主外国事。 成帝 时置五人,设三公曹主断狱事。《后汉书·应劭传》:“輒撰具《律本章句》……《五曹詔书》及《春秋断狱》凡二百五十篇。” 李贤 注:“ 成帝 初置尚书员五人,《汉旧仪》有常侍曹、二千石曹、户曹、主客曹、三公曹也。”《南史·恩倖传论》:“尚书八座五曹,各有恒任,係以九卿六府,事存副职。” 宋 王禹偁 《汉武帝用宦者典尚书议》:“今使之总领五曹,挈提百揆,专臺阁之任,同冢宰之司,不亦难矣哉!”
(2).谓秤、尺、地、仓、金。 宋 钱易 《南部新书》癸:“近有 鐘离 令 王仁岫 ,善功算,因集八卦五曹算法……五曹:秤、尺、地、仓、金。”
“五曹”在汉语中主要有以下三个义项,具体解释如下:
一、历史官职(尚书省分支)
“五曹”指隋唐时期尚书省下设的五个职能部门,分别为吏部、礼部、兵部、都官(后改刑部)、度支(后改户部)。其职能涉及官吏任免、礼仪教化、军事调度、司法监察及财政税收,是中央行政体系的核心架构。
来源参考:《汉语大词典》(第二版)第1卷,商务印书馆,2003年。
二、古代数学文献
《五曹算经》是南北朝时期的数学著作,内容涵盖田亩测量(田曹)、粮食分配(兵曹)、赋税计算(集曹)、仓储管理(仓曹)及货币交易(金曹),反映了古代实用数学的发展水平。
来源参考: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中国科学技术史·数学卷》,科学出版社,2010年。
三、方言用法(江淮官话)
在江苏、安徽等地方言中,“五曹”可代指“五类人”或“五种事物”,具体含义依语境变化,如“五曹班子”指分工明确的团队。此用法多见于民间口语。
来源参考:《江淮方言词典》,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
“五曹”一词在不同历史语境中有两种主要含义,具体解释如下:
起源与演变
汉初尚书台设五人,其中一人为仆射,其余四人分管四曹:
后世影响
这一分类成为后世官署分职的参考,如《南史》提及“尚书八座五曹”,唐代亦有类似职能划分。
宋代钱易《南部新书》记载,“五曹”指代五种实用计算领域:
部分文献(如)提到“五曹”为户、兵、刑、工、饷五类官职,可能与唐代地方官制或后世演变相关,但未见于权威史料,需结合具体朝代考据。
以上内容综合自汉代官制记载及宋代数学文献,两种含义分别对应行政与实用计算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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