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同样的事不宜连作三次。《西游记》第二七回:“常言道:‘事不过三。’我若不去,真是箇下流无耻之徒。”《明成化说唱词话丛刊·包待制出身传》:“太公叫媳妇:‘事不过三,又有人来得不好。’”
“事不过三”是一个汉语成语,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进行解释:
文化象征:
在中国文化中,“三”具有特殊意义,既代表稳定(如三角形结构),也暗含“临界点”的概念。例如“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中的“三”即强调事物发展至第三次时的质变。
现代扩展:
部分观点认为“三”可作为确数(严格限制三次)或概数(泛指多次),具体需结合语境。例如工作中“错误不可犯三次”是确数应用,而“多次尝试未果”则属于概数。
(注:以下例句来自较低权威性来源,仅供参考)
如需更全面的出处考证,可参考《西游记》原文或权威词典(如、2、3)。
「事不过三」是一个常用的成语,意思是指某件事情最多只能发生三次,超过三次就会有不好的结果。它是一个表示谨慎和警惕的俗语。
下面是对「事不过三」的拆分:事(事情)+ 不(不)+ 过(超过)+ 三(三)。
「事不过三」这个成语的来源并不明确,但其早在《后汉书》中就已有记载。它通常用来教导人们在处理事情时要谨慎,不可贪多嚼不烂。如果一个人在同一件事情上犯了两次错误,应该引起足够的警觉,以免再犯第三次错误而付出更大的代价。
繁体字的「事不过三」是「事不過三」。
在古时候,汉字的写法与现代汉字有所不同。古代的「事不过三」写为「事不過三」(都是繁体字)。
以下是一些使用「事不过三」的例句:
「事不过三」有一些相关的组词,如「事半功倍」、「事与愿违」等,它们都是用来表达在处理事情时的态度和结果。
近义词方面,可以用「事不宜迟」或「事不可长」来表示类似的意思,即表示事情不能拖延太久。
与「事不过三」相反的意思是「事过境迁」,指事情已经过去,不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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