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残虐百姓的官吏。《后汉书·宋均传》:“今为民害,咎在残吏。”
"残吏"是汉语中的复合词,由"残"与"吏"二字组合而成。根据《汉语大词典》释义,"残"在此语境下指"凶暴、残酷","吏"特指古代官府中的办事人员。该词整体指代施行暴政、残酷对待百姓的官吏,常见于古代文献对暴虐统治的批判性记载。
从词源学考察,《说文解字》中"残"字本义为"杀害",引申为"凶暴","吏"字甲骨文象手持笔记录之形,原指处理文书者,后演变为官职统称。两字结合最早见于汉代史籍,《汉书·刑法志》记载:"残吏用惨刻之刑",描述官吏滥用酷刑的恶行。
在具体用例中,《后汉书·陈宠传》记载"残吏妄杀良民"的案例,反映该词常用于谴责滥用职权的官员。与近义词"酷吏"相比,"残吏"更侧重描述官吏的暴虐本质,而"酷吏"多指执法严苛的官吏,在特定历史语境下可能含褒贬双重含义。
相关学术研究指出,《古代官制辞典》将"残吏"归类为"贬谪类职官称谓",强调其作为负面历史评价的语用特征。现代汉语中该词已鲜少使用,主要见于古籍研究及历史文献分析领域。
“残吏”是古代汉语中的复合词,其含义在不同文献中存在细微差异,但核心解释可归纳如下:
指残虐百姓的官吏,强调官员对民众的暴虐行为。这一解释源自《后汉书·宋均传》记载:“今为民害,咎在残吏”,表明官吏的苛政是民众受害的根源。
“残”:
“吏”:
部分文献(如)提出“残吏”可能指被废黜官员的残余势力,但这一解释未见于权威史书,更多是引申义或现代误读,需谨慎使用。
若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后汉书》原文或《汉语大词典》相关词条,以权威典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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