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 绳伎 ”。
"绳妓"是中国古代对表演绳技(走绳索)的女性艺人的专称,属于百戏(古代杂技、乐舞表演的总称)的一种。其详细释义如下:
一、基本定义 "绳妓"指以在悬空的绳索上行走、跳跃、舞蹈或表演各种惊险动作为职业的女性艺人。该词由"绳"(绳索)和"妓"(古代指以歌舞、技艺娱人的女子,非贬义)组合而成,强调其技艺属性。其表演类似于现代杂技中的"走钢丝",但所用器械多为粗绳或软索,且常结合舞蹈与音乐元素。
二、历史记载与表演形式
来源:《封氏闻见记》《乐府杂录》等古籍记载唐代绳妓"脚蹬高跷,往来倏忽,望若飞仙"。
来源:《中国杂技史》(傅起凤著)考证绳妓职业化始于唐玄宗时期教坊。
三、社会文化地位 绳妓虽技艺高超,但古代属"贱业",社会地位低下。其表演被视为"奇技淫巧",文人笔记中既赞叹其"如履平地"的技艺,亦隐含对女性抛头露面的贬抑。
来源:《全唐诗》中顾况《险竿歌》描述绳妓"翻身挂影恣腾蹋",侧面反映观赏者心态。
四、词义辨析 需注意"绳妓"之"妓"为古义(伎艺人),与现代语义截然不同。部分文献亦写作"绳伎",更突显其杂技属性。清代以后,随着杂技体系变化,该称谓逐渐被"走索女"等替代。
权威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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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绳妓”是古代中国对杂技表演者的特定称谓,其含义需结合历史语境和权威文献综合理解:
“绳妓”指唐代专门表演走绳索技艺的杂技演员,类似于现代的走钢丝表演者。该词最早见于唐代史学家封演的笔记小说《绳妓》,详细记载了表演形式和技巧。
需注意两点易混淆的释义:
唐代文献通过生动的动作描写,既展现艺人「翩若惊鸿」的技艺,也隐含对她们身不由己命运的感慨。这种艺术形式后被日本遣唐使记录,演变为传统曲艺「绳伎」。
建议查阅《封氏闻见记》原文及《新唐书·回鹘传》获取更详实的历史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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