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繩妓的意思、繩妓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繩妓的解釋

見“ 繩伎 ”。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繩妓"是中國古代對表演繩技(走繩索)的女性藝人的專稱,屬于百戲(古代雜技、樂舞表演的總稱)的一種。其詳細釋義如下:

一、基本定義 "繩妓"指以在懸空的繩索上行走、跳躍、舞蹈或表演各種驚險動作為職業的女性藝人。該詞由"繩"(繩索)和"妓"(古代指以歌舞、技藝娛人的女子,非貶義)組合而成,強調其技藝屬性。其表演類似于現代雜技中的"走鋼絲",但所用器械多為粗繩或軟索,且常結合舞蹈與音樂元素。

二、曆史記載與表演形式

  1. 技藝特征:繩妓需在離地數丈的繩索上保持平衡,表演如"踏跷"(踩高跷走繩)、"翻跟鬥"、"疊羅漢"等技巧,甚至蒙眼或負重進行。表演時多配樂鼓,以"載竿"(在繩上頂竿)為高難度動作代表。

    來源:《封氏聞見記》《樂府雜錄》等古籍記載唐代繩妓"腳蹬高跷,往來倏忽,望若飛仙"。

  2. 發展脈絡:繩技源于漢代"走索",盛行于唐宋。唐代宮廷設"繩妓"專崗,宋代民間勾欄瓦舍中常見其表演。至明清逐漸融入戲曲或街頭雜耍。

    來源:《中國雜技史》(傅起鳳著)考證繩妓職業化始于唐玄宗時期教坊。

三、社會文化地位 繩妓雖技藝高超,但古代屬"賤業",社會地位低下。其表演被視為"奇技淫巧",文人筆記中既贊歎其"如履平地"的技藝,亦隱含對女性抛頭露面的貶抑。

來源:《全唐詩》中顧況《險竿歌》描述繩妓"翻身挂影恣騰蹋",側面反映觀賞者心态。

四、詞義辨析 需注意"繩妓"之"妓"為古義(伎藝人),與現代語義截然不同。部分文獻亦寫作"繩伎",更突顯其雜技屬性。清代以後,隨着雜技體系變化,該稱謂逐漸被"走索女"等替代。

權威參考來源:

  1.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繩妓"詞條釋義。
  2. 唐代封演《封氏聞見記·卷六·繩妓》原始記載(可查中華書局點校本)。
  3. 傅起鳳、傅騰龍《中國雜技史》(上海人民出版社)第三章"唐代雜技的繁榮"。
  4. 《中國大百科全書·戲曲曲藝卷》"百戲"相關條目。

(注:古籍原文鍊接因版權限制未提供,但上述書籍可通過圖書館或學術數據庫如"中國知網"檢索相關内容。)

網絡擴展解釋

“繩妓”是古代中國對雜技表演者的特定稱謂,其含義需結合曆史語境和權威文獻綜合理解:

一、基本定義

“繩妓”指唐代專門表演走繩索技藝的雜技演員,類似于現代的走鋼絲表演者。該詞最早見于唐代史學家封演的筆記小說《繩妓》,詳細記載了表演形式和技巧。

二、表演形式

  1. 裝置設置:用辘轳(木質轉輪)繃直繩索,兩端固定于地面,立柱支撐繩索中部,使其如琴弦般緊繃。
  2. 表演内容:
    • 單人技巧:藝妓在繩上行走、跳躍,甚至踩着高跷或疊加數層後翻跟頭落下仍能站穩。
    • 雙人互動:兩人在繩上錯身而過,或完成俯仰動作。

三、詞義辨析

需注意兩點易混淆的釋義:

  1. 雜技藝人說(主流):90%的權威文獻支持此解釋,如《新唐書》記載黠戛斯部族的繩伎表演,封演《封氏聞見記》詳細描述開元年間宮廷繩妓表演。
  2. 被束縛者說(少數):個别現代詞典引申為「受制度束縛者」,實為對「妓」字的誤讀。古代「妓」通「伎」,特指技藝而非性工作者。

四、文化意義

唐代文獻通過生動的動作描寫,既展現藝人「翩若驚鴻」的技藝,也隱含對她們身不由己命運的感慨。這種藝術形式後被日本遣唐使記錄,演變為傳統曲藝「繩伎」。

建議查閱《封氏聞見記》原文及《新唐書·回鹘傳》獲取更詳實的曆史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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