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地出产的果品。 晋 支遁 《咏怀诗》之四:“芳泉代甘醴,山果兼时珍。” 唐 杜甫 《北征》诗:“山果多琐细,罗生杂橡栗。” 宋 杨万里 《花果》诗:“野花山果絶芳馨,借问行人不识名。” 赵树理 《李有才板话》二:“靠后墙摆着些筐子、箩头,里面装的是村里送给他的核桃、柿子……因此你要一进门看正面,好象个小山果店。”
山果是汉语中对生长于山野间的天然果实的统称,特指非人工栽培的野生果实。其释义可从以下角度展开:
野生果实
指自然生长于山林、荒野中的可食用果实,如野莓、山楂、酸枣等。《现代汉语词典》定义为“山野间自然生长的果实”,强调其非人工种植的特性。
古称“山实”
古代文献中亦作“山实”,如《诗经·豳风·七月》中“六月食郁及薁”的“郁”即山果类,《古代汉语词典》注为“山野所产之果”。
山果多属蔷薇科、桑科等木本或灌木植物果实,具有以下特点:
古典文学中常象征超脱世俗,如王维《山居秋暝》“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隐含的山果采摘场景。
地方志中多记载山果为饥荒年代的重要补给,如《救荒本草》收录可食山果40余种(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考据)。
典籍补充:清代《广群芳谱》将山果单列“果谱”,详述榛子、橡实等百余种野生果实药用及食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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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果”是一个汉语词汇,其详细解释如下:
该词在古诗文中多次出现,例如:
现代文学中,赵树理在《李有才板话》中以“山果”代指村民赠送的核桃、柿子等土产,体现其乡土文化内涵。
“山果”既指具体的山地果实,也承载了文学中对自然、乡土的审美意象。如需进一步了解古诗文中的用法,可参考《杜甫诗集》《杨万里全集》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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