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丈夫的母亲。 老舍 《四世同堂》六十:“慢慢的, 天佑 太太醒了过来。她这才放声的啼哭。 韵梅 也陪着婆母哭。”豫剧《卷席筒·毒计》:“婆母,都是儿妻与婆母敬酒,哪有婆母来敬儿妻之理,儿妻不敢。”
“婆母”是汉语中对丈夫母亲的称谓,属于亲属关系中的核心称谓词。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解释,该词由“婆”和“母”两个语素构成,“婆”特指丈夫的母亲,“母”表示女性长辈身份,合称指代儿媳对丈夫母亲的正式称呼。《汉语大词典》进一步指出,该词在古代文献中常与“舅姑”“家姑”等词并列使用,如《礼记·内则》记载“妇事舅姑,如事父母”,其中“姑”即对应现代汉语中的“婆母”。
在语义演变方面,《古汉语常用字字典》收录的“姑”字条显示,该词自周代起即具备“夫母”含义,而“婆母”作为合成词则出现于唐宋时期白话文学,如敦煌变文《目连缘起》中“婆母病苦渐加增”的记载,印证了其口语化特征。现代语言学研究表明,“婆母”在方言中存在地域变体,如吴语区称“阿婆”、粤语区称“奶奶”,但标准汉语仍以“婆母”为规范书面用语。
“婆母”是汉语中对丈夫母亲的称谓,其含义和用法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解析:
基本定义
婆母(拼音:pó mǔ)指丈夫的母亲,即传统家庭关系中的婆婆。这一称呼在《四世同堂》《卷席筒》等文学作品中均有体现,例如老舍描写“韵梅陪着婆母哭”,豫剧台词“婆母与儿妻敬酒”等,均指代儿媳与丈夫母亲的互动关系。
历史背景与社会变迁
在封建社会中,婆母与儿媳的关系往往不平等,儿媳需绝对服从婆母。新中国成立后,这种传统逐渐改变,提倡家庭成员间的平等与尊重。
其他引申含义
部分方言或语境中,婆母也可引申为形容人“婆婆妈妈、唠叨多事”,带有一定贬义。例如:“他做事太婆母,总在小事上纠结。”
现代使用与地区差异
现代汉语中,“婆母”与“婆婆”通用,但不同地区有差异。例如广东地区称“奶奶”,而北方更常用“婆婆”。实际使用中,书面语多用“婆母”,口语则偏向“婆婆”。
文化示例
传统家庭中,婆母常承担教导儿媳的责任,如提到的“婆母娘教会针线活”,反映了历史上的家庭分工。如今,这种角色已逐渐淡化,更强调代际互助。
“婆母”既是亲属称谓,也承载着社会文化变迁的印记。如需进一步了解不同文学作品中的具体用法,可参考、4提供的例句及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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