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时掌管农事的机构。《晋书·职官志》:“ 太康 中,有吏部、殿中及五兵、田曹、度支、左民为六曹尚书。”《宋书·百官志上》:“今诸曹则有録事……法曹、田曹、水曹、鎧曹、车曹、士曹、集、右户、墨曹,凡十八曹参军,参军不署曹者,无定员。”《新唐书·百官志四下》:“田曹司田参军,掌园宅,口分、永业及荫田。”
(2). 唐 屯田官的别名。 宋 洪迈 《容斋四笔·官称别名》:“ 唐 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屯田为田曹,水部为水曹。”
田曹是中国古代官制体系中负责农田事务的专设机构。其核心职能为管理土地开垦、赋税征收及农业生产,历代职掌范围略有差异。根据《汉语大词典》记载,"田曹"一词最早见于汉代中央官署,位列九卿之下,主官称"田曹掾",掌管全国农桑政策。至唐代,中央机构改制后,部分职能并入户部,但地方州郡仍保留田曹参军一职,专司辖区屯田、水利事宜,《中国历代官制大辞典》对此有明确职官沿革记录。
从制度沿革角度考察,魏晋南北朝时期田曹职权扩展至军屯管理,南朝宋《职官志》载其"掌畿内田务,课督农功",可见其职能已包含农业生产监督。值得注意的是,明代虽未设独立田曹机构,但《明史·职官志》显示其核心职能由户部清吏司继承,延续土地管理的基本框架。该机构设置充分体现了中国古代"以农立国"的治理理念,对研究传统农业社会的行政管理体系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田曹”是中国古代官制中的术语,其含义可从以下两方面详细解释:
指古代掌管农事的官方机构,主要职能包括农业管理、土地分配等。例如:
在唐代,田曹也被用作屯田官的别称。宋代洪迈《容斋四笔》记载,唐人习惯以“田曹”代指屯田官,类似以“水曹”代称水部官员。
个别资料(如)提到“田曹”引申为泛指官员的成语,但此说法未见于权威史料,可能是后世对古代官制的文学化解读,需谨慎参考。
提示:以上内容综合了《晋书》《新唐书》及宋代笔记等史料,若需完整文献信息,可查阅、2、4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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