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right of intervention
interpose; intervene; meddle; tamper
【经】 interruption; intervention
authority; power; right; tentatively
【化】 weight
干预权(Right of Intervention)在汉英法律语境中定义为特定主体基于法定职责或国际规范,对特定事务实施介入以修正或控制的法定权限。其核心特征体现为以下四维度:
一、法理定义
干预权源于主权让渡与例外授权原则,在《联合国宪章》第七章框架下,安全理事会可授权军事干预以维护国际和平(联合国宪章第42条)。国内法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明确国家主权事项专属立法范畴,构成政府干预权的宪法基础。
二、适用场域
三、效力边界
牛津法律大辞典(第9版)强调干预权受比例原则约束,要求干预强度与目标损害程度严格对应。世界贸易组织《保障措施协定》第5条具体规定贸易救济干预的"必要限度"标准。
四、当代争议
国际法协会2019年研究报告指出,单边人道主义干预的合法性仍存学术分歧,部分学者援引国际法院"科索沃咨询意见案"主张审慎适用原则。国内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第112号指导案例确立行政干预需符合"最小损害"审查标准。
“干预权”是一个具有法律专业属性的术语,其含义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
在民事诉讼法中,干预权指当事人依法自主支配民事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基本原则。具体表现为:
作为普通词汇时,"干预"指对他人事务进行干涉或施加影响,通常含以下特征:
需特别注意法律概念与日常用语的差异: || 法律干预权 | 普通干预行为 | |---|---|---| |主体 | 案件当事人 | 任何第三方 | |性质 | 法定权利 | 可能构成侵权 | |评价 | 中性(合法行使) | 常含负面评价 |
建议在专业法律场景中使用时,严格遵循《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避免与日常用语混淆。
阿巴辛保释法庭毕业证书触发二极管单端放大器敌国订约授权动脉痉挛的分区语义网分销处工业总产量指数果莫里氏酸性磷酸酶测定法互补对火焰锋铰床冷固性胶粘剂连杆连续相位变量买卖赃物者明质耦合回路漂移学说平板绘图机扰乱治安人身安全三氯碳酰代双氨苯食管的适贴滑动配合双链树同多形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