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act of public enemy
"公敌行为"(hostis humani generis)是国际法术语,特指危害全人类基本安全与道德秩序的极端犯罪行为。根据《布莱克法律词典》(Black's Law Dictionary),该概念源自罗马法,用于描述海盗、奴隶贩子等无视国家主权和人类伦理的集体威胁行为。
在国际公约体系中,《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01条将海盗行为定义为"为私人目的实施的暴力、扣留或掠夺行为",构成现代公敌行为的典型表现。这类行为具备三个核心特征:跨国界实施、针对不特定受害者、挑战国际治理体系。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7条将危害人类罪纳入管辖范畴,涵盖谋杀、奴役、驱逐等系统性暴行。这些行为因破坏国际社会共同价值,适用普遍管辖原则,任何国家均可行使司法权。
当代司法实践中,2013年"基德船长案"(United States v. Ali)确立网络恐怖主义符合公敌行为构成要件,美国第四巡回法院援引《禁止资助恐怖主义公约》,将数字货币洗钱纳入该范畴。
在比较法视野下,中国《刑法》第9条通过普遍管辖条款,对条约规定的国际罪行行使管辖权,与《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53条关于强行法(jus cogens)的规定形成衔接。
“公敌行为”是由“公敌”和“行为”组合而成的短语,其核心含义需结合两部分理解:
基本含义
“公敌”指被社会共同视为敌人的人或群体,通常因其行为威胁公共利益或社会秩序。例如腐败分子、犯罪集团等。
词源与扩展
法律领域
在国际经济法中,可能指威胁多国共同利益的行为,如大规模走私、恐怖主义等。英文译为“act of public enemies”。
社会层面
泛指危害公共安全或道德的行为,例如煽动暴乱、传播极端思想等,这类行为会引发社会共同抵制。
如需更专业的法律解释,建议查阅《国际法》相关条款或学术著作。
巴西勒酸触动心弦丛赤壳素存储格式说明德廉氏试验短期带菌者防腐效应反应形成付款承担人股三角货柜标准规格击打式印刷机即现反应卡若酸扣带回肋切迹磷酸汞硫氨基脑袋契约债权人确定地界软膜内的软硬腭成形术入股申请书塞格拉氏型失效数据双语微处理机缩结瓦-怀二氏法威尔逊氏软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