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裁定英文解释翻译、概括裁定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general verdict
分词翻译:
概括的英语翻译:
epitomize; gather up; generalize; recapitulate; sum; summerize
【经】 abstract; recapitulation
裁定的英语翻译:
adjudicate; adjudication; judge; rule; ruling
【法】 award; ruling
专业解析
在法律语境中,"概括裁定" (gàikuò cáidìng) 是一个特定的法律术语,主要指法院基于书面材料审查,不经开庭审理,对案件程序性事项或特定实体问题作出的简化、快速的裁决。其核心在于程序的简化性和裁决的效率性。
从汉英词典和法律专业角度解析其详细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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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与核心特征 (Definition & Core Characteristics):
- "概括" (Gàikuò): 意为总结、归纳、扼要。这里指审理程序的简化和概要性。法院通常不进行正式、完整的开庭审理(如法庭调查、辩论),而是主要依据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如起诉状、答辩状、证据)进行审查。
- "裁定" (Cáidìng): 指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对程序性事项或某些实体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决定。与"判决"(通常针对实体权利义务的最终决定)相比,"裁定"解决的问题范围更侧重于程序推进或特定中间环节。
- 英译: 最贴切的对应术语是"Summary Ruling" 或"Summary Decision/Order"。它强调不经过完整审判程序(Trial)而作出的裁决。有时在特定语境下也可能译为"Ruling on Written Submissions" 以突出其书面审查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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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与适用场景 (Purpose & Application Context):
- 提高效率 (Enhancing Efficiency): 主要目的是为了简化诉讼程序,加快案件处理速度,避免因程序繁琐导致诉讼拖延,节约司法资源和当事人诉讼成本。
- 处理特定事项 (Handling Specific Matters): 通常适用于法律明确规定可以不开庭审理的情形,例如:
- 程序性事项:管辖权异议、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中止或终结诉讼、撤诉处理等。
- 特定实体问题:在特定类型的简单案件中(如部分支付令申请、公示催告程序),或者对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裁判(此时更接近"简易程序"中的判决,但广义上也可视为一种概括处理)。
- 非讼案件:许多非讼案件(如宣告失踪、死亡,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等)的审理也常采用书面审查、概括裁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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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特点 (Procedural Features):
- 书面审理为主 (Primarily Based on Written Review): 法官主要审阅当事人提交的诉状、答辩状、证据清单及证据材料,通常不组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 快速处理 (Expedited Process): 相较于普通程序,审理期限通常大大缩短。
- 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结合 (Combination of Formal and Substantive Review): 对于程序性事项,可能侧重形式审查;对于允许适用概括裁定处理的实体问题,则需进行实质审查,但程序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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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 (Legal Effect):
- 概括裁定一经作出并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部分裁定允许上诉或复议)。它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特定问题,可能影响诉讼进程(如驳回起诉则终结诉讼),也可能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作出初步或最终判定(如支付令、除权判决)。
权威参考来源 (Authoritative 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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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Civil Procedur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Related Judicial Interpretations): 这是规定诉讼程序的基本法律。其中关于简易程序、特别程序(非讼程序)、以及处理特定程序事项(如管辖权异议、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等)的规定,都体现了"概括裁定"的精神或直接规定了类似的简化处理方式。例如:
- 简易程序(第160条至第169条)允许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简化审理。
- 特别程序(第177条至第206条)如宣告失踪、宣告死亡、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等,通常实行一审终审,且程序简化。
- 对程序性异议的裁定(如第130条管辖权异议)。
- 来源链接 (需核实最新有效性,此处提供官方发布渠道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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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法律词典 (Authoritative Law Dictionaries):
- 《元照英美法词典》 (A Chinese-English Dictionary of Anglo-American Law): 对"Summary"词条的解释(如Summary Judgment, Summary Proceeding)有助于理解"Summary Ruling/Decision"在比较法上的背景和核心特征——即不经完整审判而作出的裁决。
- 《英汉法律词典》或《汉英法律词典》: 通常会将"裁定"译为"Ruling"或"Order",将"概括的"译为"Summary"。查找"概括裁定"或相关术语(如"书面审理")可找到对应译法。
总结 (Conclusion):
"概括裁定" (Summary Ruling/Decision) 是中国诉讼法中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核心在于通过简化审理程序(主要依赖书面材料审查)来高效处理特定的程序性事项或简单实体争议。其英译"Summary Ruling"准确反映了其"不经完整审判程序而作出裁决"的本质特征。理解该术语需结合中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其适用旨在平衡公正与效率的诉讼价值。
网络扩展解释
裁定是司法机关在诉讼过程中对程序性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以下是其核心要点:
一、定义与性质
裁定由法院在审理或执行阶段作出,主要用于解决诉讼程序问题(如管辖权异议、中止诉讼)和部分实体问题(如财产保全)。其特点是处理速度快、适用范围明确,且形式包含书面和口头两种。
二、与判决的区别
- 对象不同:裁定针对程序性事项(如受理、证据保全)和简单实体问题,而判决解决案件核心争议。
- 效力时效:一审裁定需等待上诉期(通常10日)结束生效,二审及最高法院裁定为终局性。
三、主要适用范围
- 程序管理:包括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准许撤诉等;
- 执行措施:如财产保全、中止/终结执行;
- 特殊处理:补正判决笔误、处理诉讼费用等。
四、法律依据
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例如第123条明确法院需保障当事人起诉权利,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应在7日内立案。
如需了解具体案件中的裁定流程或效力细节,可参考法院发布的程序指南或专业法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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