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change of voyage clause
change; vary; alter; inflect; remodel; transfer; transform; turn
【计】 CH; stepping; varying
【医】 change; modification
【经】 change; modification; transform
【法】 voyage clause
改变航程条款(Change of Voyage Clause)详解
一、法律定义与核心含义
"改变航程条款"是海运保险合同的专项条款,指被保险船舶在起航后,若主动变更原定目的地或航线(非紧急避险),需及时告知保险人并重新协商保费,否则保险责任可能终止。其英文术语为"Change of Voyage Clause",源于国际保险条款(如ICC条款),强调被保险人履行告知义务以维持保险效力。
二、触发条件与法律后果
实质性变更判定
注:因风暴、海盗等不可抗力导致的临时绕行通常不触发此条款。
未告知的后果
根据《海商法》第235条,被保险人未及时通知变更事项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国海事局《海上保险合同解释》)。
三、中英文条款对照与实务要点
"保险责任开始后,被保险人变更目的地,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并另行商定保险费及条件,否则保险人对变更后发生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Held covered in case of change of voyage... provided prompt notice be given to the underwriters."
实务中需注意:通知需在"知悉变更后立即发出",通常不超过48小时(国际海事组织指南)。
四、权威参考文献
注:以上内容综合法律条款、国际惯例与司法实践,术语定义参照《元照英美法词典》及《海商法大辞典》标准释义。
“改变航程条款”是保险和运输领域中的专业术语,具体含义因应用场景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两类主要场景的解释:
定义
根据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航程变更指保险责任开始后,被保险人自愿改变保险单载明的目的港。例如,原本约定从上海运往伦敦的货物,中途改道至纽约即构成航程变更。
法律后果
例外情况
若航程描述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已存在错误(如目的地填写错误),则视为承保航程从未开始,不涉及航程变更问题。
在航空运输中,该条款主要规范旅客自愿改签的规则,例如:
爱迪生分布系统安全失败操作半自耕农苯异丙肼残段支持同心轴单元刚度矩阵鳄鱼防油纸分次式熔炉冈伯格-巴克曼-黑氏合成法沟厕固定术衡量帐户抗霉素可驳公式可写信息链段满限负荷每日升水面积比民事审判庭耐压铸件内存参考指令偶氮膦Ⅲ苹果菌素普鲁纳康酸期货汇兑合同齐特曼氏煎剂商标专用权特异性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