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trade marks
brand; chop; idiograph; label; logo; trade name; trademark
【化】 brand
【经】 brand; identification mark; merchandise marks; trade marks
【计】 private right
商标专用权(Exclusive Right to Use a Trademark)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依法享有的独占性使用注册商标并排除他人侵权的权利。根据中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该权利的核心特征包括:
独占性
注册人可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例如,若某企业注册了“雪花”商标用于啤酒类别,其他厂商不得在啤酒产品上使用相同或易混淆的标识。
地域性
商标专用权仅在注册国或地区有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指出,商标保护需通过各国商标局单独申请。
时效性
中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期满可续展。连续未使用满3年的注册商标可能被撤销(《商标法》第四十九条)。
权利限制
商标专用权不得滥用。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权利人不得利用商标实施市场垄断或妨碍公平竞争。
该权利的法律基础还包括《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第16条,明确注册商标所有人享有防止第三方未经同意在商业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近似标记的权利。
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注册人依法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排他性支配权利。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详细解释:
商标专用权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所有人,在核定商品或服务范围内独占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并排除他人未经许可的相同或近似使用。该权利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明确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
专有使用权
注册人可在核准的商品/服务类别上排他性使用商标,例如在产品包装、广告中使用。
禁止权
禁止他人在同类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如“苹果”商标可禁止他人手机产品使用相似标识)。
处分权
包括转让(有偿或无偿转移所有权)、许可使用(通过合同授权他人使用)、抵押(作为资产担保)及投资(作价入股)等权利。
续展权
注册商标有效期10年,期满前可申请续展以延长保护期。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权赔偿以实际损失或侵权获利为计算依据,情节严重的可主张惩罚性赔偿。
如需了解具体案例或法律程序,可进一步查阅《商标法》全文或商标局官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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