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branch; branch division; divisional court
"分庭"在汉英词典中主要有两层核心释义,其语义演变体现了汉语词汇的丰富性:
机构分立(Institutional Division) 指司法或行政机构的分设体系。该用法源于古代中国司法制度,《汉英法律辞典》记载:"分庭"对应英语"separate tribunal",特指清代按察使司下设的"分巡道"机构。现代法律语境中可译为"branch court",如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巡回法庭即属此类建制。
地位对等(Status Equivalence) 作为成语"分庭抗礼"的构成部分,该词项在《新世纪汉英大词典》中标注为"(of two parties)stand up to each other as equals"。《汉语成语源流大辞典》考证此义源自《庄子·渔父》篇,描写孔子与渔父分立庭中平等对话的场景,后演变为形容双方以平等身份相待或对抗。牛津大学出版社《汉英成语词典》将其扩展释义为"to confront each other with opposing views while maintaining equal status"。
从历时语义学角度观察,《汉语大词典》揭示该词经历了从具体空间概念(分立庭院)到抽象关系概念(地位抗衡)的隐喻扩展过程。现代语料库数据显示,法律文本中多采用其机构分设义项,而文学及媒体文本则偏向使用其地位对等义项。
“分庭”是一个源自古代汉语的词汇,现多用于成语“分庭抗礼”。以下是详细解释:
分庭指双方分处庭中(庭院或厅堂),以平等的姿态相对,强调地位对等、互不示弱。其核心内涵是平等对峙,常见于形容双方势力或人物在权力、地位上的抗衡。
词源出处
最早见于《汉书·货殖传》,记载子赣(子贡)与诸侯“分庭抗礼”的典故,体现宾主平等相待的礼仪。
演变与扩展
单独使用“分庭”的情况较少,通常需结合“抗礼”组成成语,才能完整表达“平等对抗”之意。若需强调独立性,可参考古籍中的用法(如“分庭致礼”)。
贝耳氏法肠霉素酰胺胆管造影照片钉纤维萼二进制记数法恶意通谋高球管理间接费骨盆骶骨的环托西拉酯霍尔效应夹肌的键固定脊椎的局限性坏疽里佐利氏折骨器螺增环贸易商号内部空间剖腹膀胱切开术前十二指肠炎生于茎上的双对称特发性肌痉挛同律的同体的筒制法妄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