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 Floarens' doctrine; Flourens' theory
bright; loud and clear
this
【化】 geepound
family name; surname
doctrine; Lysenkoism; theory
【医】 doctrine; theory
弗洛朗斯氏学说(Flourens' Doctrine)是19世纪法国生理学家皮埃尔·弗洛朗斯(Pierre Flourens)提出的神经科学理论,主要阐述大脑功能的整体性原理。该学说认为,大脑并非由独立区域分别控制不同功能,而是作为一个整体协同工作,这一观点对现代脑科学产生了深远影响。
根据《神经科学史》记载,弗洛朗斯通过动物实验(如切除鸽子脑组织并观察行为变化)发现,大脑皮质损伤会导致整体功能退化,而非特定功能丧失。他在1824年发表的《脊椎动物神经系统特性研究》中提出,大脑具备"统一性与可塑性",反对当时盛行的颅相学局部功能论。
19世纪初,颅相学主张大脑分区对应不同心理特质。弗洛朗斯在《实验心理学研究》中系统反驳该理论,其学说被《大英百科全书》评价为"首次用实验方法研究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的里程碑"。
尽管现代研究发现部分脑区存在功能特化(如布洛卡语言区),但《认知神经科学原理》指出,弗洛朗斯强调的"神经网络协同机制"仍被认可。2015年《自然》期刊的综述提到,该学说启发了脑功能代偿性研究,为神经可塑性理论奠定基础。
“弗洛朗斯氏学说”是神经科学史上的重要理论,其英文表述为Flourens' theory(或拼作Floarens' doctrine)。该学说由19世纪法国生理学家皮埃尔·弗洛朗斯(Pierre Flourens)提出,核心观点是大脑功能整体论,即认为大脑的不同区域并非独立负责特定功能,而是通过整体协作完成复杂活动。
实验基础
弗洛朗斯通过动物(如鸽子)的脑部局部切除实验发现,即使移除部分大脑皮层,动物仍能保留某些基本功能,例如运动协调和感知能力。这使他反对当时流行的“颅相学”(主张脑区严格分工)。
核心主张
历史意义与争议
该学说推动了脑功能研究,但后来被布洛卡区、韦尼克区等定位发现部分推翻。现代神经科学认为,大脑既有整体协作性,也存在一定功能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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