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judicial lien
【法】 civilly; de jure; ex leg; legally
【经】 lien; right of lien
留置权(Liens)的法律释义(汉英词典角度)
一、中文法律定义
留置权指债权人因合法事由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动产,并就该动产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其核心特征为:
二、英文对应术语与释义
英文术语:Lien
定义:A legal right or interest that a creditor has in another's property, lasting until a debt or duty is satisfied. Key classifications include:
三、中英概念对比与关键差异
维度 | 中国留置权 | 英美法系Lien |
---|---|---|
法律基础 | 严格法定(《民法典》第447-457条) | 含法定、约定及衡平法类型 |
客体范围 | 以动产为主,例外包括不动产(如建设工程) | 覆盖动产、不动产、无形财产权等 |
实现方式 | 需经过催告期后方可处置财产 | 部分类型可无需司法程序直接拍卖(如某些州法) |
四、权威参考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47条(留置权定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担保制度的解释》第55条(留置权适用范围)
《元照英美法词典》(Lien词条)
《布莱克法律词典》(Black's Law Dictionary, 12th ed. "Lien")
《美国统一商法典》(UCC)第9章:担保交易(Secured Transactions)
五、实务应用提示
在跨境合同中需注意:
(注:因未检索到可验证的实时网页链接,此处援引成文法条及权威工具书名称作为参考依据。实际应用中建议查阅官方法律数据库或正版文献。)
留置权是法律中一项重要的担保物权,其核心在于债权人通过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来保障债权实现。以下从定义、构成要件、法律特征等方面综合解释:
留置权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已合法占有的债务人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明确规定了这一权利,强调留置权的法定性和优先受偿效力。
留置权起源于罗马法的“恶意抗辩权”,后发展为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在担保物权中,留置权通常享有最优先受偿顺位,优于抵押权和质权()。
提示:具体行使时需注意《民法典》对留置财产范围、实现程序(如催告期限)及消灭情形的规定,避免滥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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