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extent of judge's power
gownsman; judge; judiciary; justice; law-officer; magistrate
【法】 bench; deemster; judge; judiciary; jurist; justicer; justiciary
ordinary; trial justice
influence; might; potence; potency; power; puissance
【经】 power
bound; confine; extension; range; area; scope; spectrum; sphere
【计】 extent
【化】 range
【医】 amplitude; range; sphere; term
【经】 range; scope
法官的权力范围(Scope of Judicial Authority)指法律明确授予司法机关及审判人员在案件审理、裁决执行等环节中行使的法定职权集合。根据中国法律体系,其核心构成包括以下方面:
审判权(Judicial Adjudication Power)
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涵盖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审理与判决(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例如,刑事案件中,法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民事案件中,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判定权利义务关系。
司法解释权(Power of Legal Interpretation)
在审理具体案件时,法官有权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以填补法律漏洞或明确适用标准(来源: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此权力需严格遵循立法原意,不得超越法律框架。
执行监督权(Supervision of Enforcement)
法官对生效判决的执行程序具有监督职责,包括强制执行措施的批准及执行异议的审查(来源:最高人民法院)。例如,对拒不履行判决的当事人,法官可决定采取查封、扣押财产等措施。
强制措施决定权(Authority to Impose Coercive Measures)
在诉讼过程中,法官有权决定对妨碍司法程序的行为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此类权力的行使需符合比例原则,避免对当事人权益造成过度侵害。
法律释明与程序引导权(Clarification and Procedural Guidance)
法官需向诉讼参与人解释法律规则,并指导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来源:中国法院网)。例如,在当事人举证不足时,法官应明确告知举证责任及后果。
法官的权力范围是指其在司法活动中依法行使的职权和职责,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详细解释:
法官的核心权力是依法独立审理案件,包括:
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可行使多项司法裁决权:
法官还享有保障其独立履职的权利:
法官的权力范围以审判权为核心,涵盖案件裁决、程序控制、司法监督等多个层面,同时受法律对其独立性和职业保障的支持。如需完整法律条款,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八条、第十条等(依据)。
标准办公费用财务杠杆承租粗索引第六因子堆装工厂资产的估价谷精草科航程环氧乙烯弧形附着渐近稳定性甲酰乙酸卷线机科克罗姆钴铬耐热合金空间图象恢复枯的硫癸醇喷沙器前置词情感减退的球形的荣誉的三臂联胎胎头骨盆的天赋自由权桐油漆加碱后的增稠度试验兔痒螨外阴会阴破裂未完结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