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定继承人(Statutory Heir)指根据法律规定而非被继承人遗嘱指定,直接获得继承资格的自然人或组织。其核心特征在于继承顺序、范围及份额均由法律强制规定,常见于无遗嘱继承或遗嘱无效的情形。以下从汉英法律词典角度解析关键要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按顺序包括: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不继承;若无第一顺序,则由第二顺序继承。
英文对应术语:
即使存在遗嘱,法定继承人中的缺乏劳动能力者、无生活来源者,以及胎儿,仍享有必要遗产份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其直系晚辈血亲可代位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等行为将导致继承权丧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Heir" 通常指法定继承人(尤指血缘/婚姻关系),而 "inheritor" 更广义,可涵盖遗嘱指定继承人。
中国法定继承采"亲属关系固定顺序制",而英美法系(如英国)部分辖区允许配偶独占遗产,无父母/子女时才涉及其他亲属。
对比项 | 法定继承 | 遗嘱继承 |
---|---|---|
依据 | 法律规定 | 被继承人有效遗嘱 |
继承人范围 | 限于近亲属 | 可指定自然人/组织 |
优先性 | 无遗嘱时适用 | 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
权威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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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部分法律术语英文释义参考《Black's Law Dictionary》(Thomson Reuters),但因版权限制未直接引用原文。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是指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遗嘱无效时,依照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和分配原则继承遗产的自然人。以下是详细解释:
法定继承人又称无遗嘱继承人,其继承权来源于法律规定而非被继承人的个人意愿,适用情形包括:
《民法典》第1123条、第1127条明确规定:
身份类型 | 具体说明 |
---|---|
配偶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另一方,不包括离婚或同居关系。 |
子女 | 包括婚生、非婚生、养子女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父母 | 生父母、养父母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
兄弟姐妹 | 同父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祖父母、外祖父母 | 需满足法律规定的亲属关系。 |
特殊情形 | 丧偶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法定继承的优先级低于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继承,仅在无协议或遗嘱时适用。
如需更完整的法律条文或案例参考,可查阅《民法典》继承编或上述来源的原始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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