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landlord of wirt
court; lawcourt; courtroom; forum; tribunal
【法】 banc; bar; bench; court; court house; court of judicature
court of justice; courtroom; courts of law; judicial court
judicial tribunal; law court; law-court; officina justitiae
seat of justice; tribunal
examine and approve
【经】 judgement
laird; landholder; landlord; landowner; lessor
【经】 land owner; landlord
在汉英词典视角下,“法庭审定的地主”指经司法程序确认其土地所有权及阶级身份的个人或实体。该表述具有特定历史法律背景,需结合以下要点理解:
地主(Landlord)
汉语中指拥有大量土地并以出租收取地租为主要收入来源者。英文对应“landlord”或“landowner”,强调其对土地的占有权。
法律特征:土地所有权、租赁关系、剥削性质(历史语境下)。
法庭审定(Court Adjudication)
指司法机关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对地主身份及财产权属的正式确认。英文译为“court adjudicated”或“judicially confirmed”,体现程序的强制性和终局性。
该概念多见于20世纪中叶中国的土地改革运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1950),地主阶级需经人民法庭审判确认其成分并重新分配土地。例如:
定义“地主”为“占有土地,自己不劳动,依靠出租土地剥削农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详述法庭审定地主的法律流程(人民出版社,1951)。
规定土地所有权变更的司法程序(中共中央委员会,1947)。
关键提示:现代法律中“地主”仅为产权概念,阶级审定制度已废止。当前涉及土地权属争议时,法院依据《民法典》物权编进行确权审理(第二百零九条)。
(注:因未搜索到可验证的在线参考文献链接,来源仅标注文献名称及出版信息。实际引用时建议查询权威法律数据库或档案馆原始文档。)
“法庭审定的地主”这一表述通常与中国近现代土地改革运动相关,指通过法律程序被正式认定为地主阶级的群体。以下是综合多来源信息的解释:
地主指占有土地但不参与劳动,依靠剥削农民(如地租、雇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其核心特征包括:
在20世纪50年代中国土地改革中,政府通过法律程序对地主身份进行审定,主要依据:
需注意“地主”在非政治语境中也可指:
“法庭审定的地主”特指经法律程序认定的剥削性土地所有者,具有鲜明的历史阶段性。如需更详细背景,可参考土地改革史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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