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bill of store
barque; boat; sailer; ship; shipboard; vessel
【医】 scaph-
ascending; go to; go up; previous; submit; superior; upper
【医】 ept-; hyper-; super-; supra-; sur-
articles for use; things; necessiities
【经】 supplies
【法】 revenue paper; tax receipt
"船上用品税单"(Ship's Stores Declaration)是国际海运贸易中的专用海关文书,指船舶在抵达目的港时,船方向海关提交的列明船上消耗性物资的清单及对应税项申报文件。该单据主要用于申报不属于货物范畴的船舶自用物品,包括燃料、食品、维修器材等航行必需物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47条,船舶负责人需在进境后24小时内向海关递交该税单,申报内容需包含物品名称、数量、价值及用途等信息(海关总署,2023)。国际海事组织(IMO)在《便利国际海上运输公约》FAL表格3中亦将其列为标准通关文件,要求申报项目与船舶运营直接相关(IMO, 2021)。
该税单具有双重法律效力:一方面作为免税依据,符合《京都公约》专项附约6的船舶备用物料可享受关税豁免;另一方面作为执法凭证,若发现未申报商品将按走私行为论处(世界海关组织,2018)。申报时需特别注意区分"船用物资"与"贸易货物"的界限,例如船員个人物品超过合理自用数量即需课税。
“船上用品税单”是海关或税务部门针对船舶所载物品开具的税务凭证,用于证明船上用品的税款缴纳情况。以下是详细解释:
词义分解
具体含义
该词通常指船舶在进出港口时,向海关申报所载物品时需提交的税务单据,用于说明船上用品的来源、用途及已缴纳的税款(或符合免税条件)。例如,国际航行船舶可能需要通过此类单据避免重复征税。
应用场景
相关术语扩展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当地海关或税务部门的具体规定,以确保文件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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