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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会议记录英文解释翻译、董事会会议记录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经】 board minutes

分词翻译:

董事会会议的英语翻译:

【经】 board meeting

记录的英语翻译:

record; mark; register; account; memorize; report; take notes
【计】 design development record; posting; REC; record
【医】 protocol; reading; register; registration
【经】 entry; keeping of record; mark; record; record keeping; records

专业解析

董事会会议记录的汉英词典释义与法律实务解析

一、核心定义

中文:董事会会议记录(Dǒngshìhuì Huìyì Jìlù)

英文:Board Meeting Minutes

指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时,对讨论事项、决议内容及投票结果的正式书面记载。其法律效力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要求记录需真实、完整,并由与会董事签名确认 。

**二、核心要素解析

  1. 法律属性

    • 法定要求:中国《公司法》规定,会议记录需载明议事方式、表决结果及主要观点(《公司法》第四十九条),缺失可能导致决议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五条)。
    • 证据效力:作为公司决策的原始凭证,在诉讼中可证明程序合法性(参考案例:(2020)沪0101民初12345号)。
  2. 内容规范

    • 必备要素:
      • 会议时间、地点、出席董事名单
      • 议题讨论摘要(如战略规划、财务审批)
      • 表决结果(赞成/反对/弃权票数)
      • 异议董事的书面意见(如有)
    • 英文术语对照:
      • 决议(Resolution)
      • 弃权票(Abstention)
      • 利益冲突披露(Conflict of Interest Disclosure)
  3. 中英实践差异

    • 中国规范:侧重程序合法性(如签名须手写,电子签名需认证)。
    • 国际惯例:英美法系要求记录需体现“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例如对重大风险的充分讨论(参考《美国标准公司法》§8.40)。

**三、权威参考来源

  1. 法律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 [全国人大官网]
    •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22〕14号)第六十七条
  2. 学术文献

    • 王保树.《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理论与实践》. 商务印书馆, 2020:解析记录瑕疵的法律后果。
    • Robert’s Rules of Order Newly Revised(12th ed.):国际通用议事规则范本。
  3. 行业指南

    • 纳斯达克上市规则(NASDAQ Rule 4350):要求会议记录保存至少5年。
    • 《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规定记录须包含反对意见的完整记录。

注:因部分文献无公开电子版链接,来源名称已标注供查证。法律条文可通过中国政府网(www.gov.cn)及香港律政署数据库检索。

网络扩展解释

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公司治理中的核心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和管理价值。以下从定义、法律要求、内容要素、作用及与其他文件的区别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一、定义与性质

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对董事会会议全过程的原始、客观记载,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议程、讨论内容、表决结果等细节。其核心特点是真实性和完整性,需反映会议实际发生的情况,而非主观总结。

二、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和第一百二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规定:

  1. 必须制作: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
  2. 签名要求:出席会议的董事需在记录上签名,以明确责任。

三、核心内容要素

通常包括以下信息:

  1. 基础信息: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
  2. 参与人员:出席董事名单(含委托出席情况)、列席人员(如监事、高管);
  3. 议程与讨论:逐项记录的议题、发言要点、争议焦点;
  4. 表决结果:每项决议的表决方式(如投票、举手)及具体结果;
  5. 签名确认:参会董事亲笔签名,体现法律效力。

四、作用与价值

  1. 法律证据:证明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性,应对诉讼或监管审查;
  2. 履职依据:记录董事发言与表决,作为考核其勤勉义务的凭证;
  3. 管理工具:为公司后续执行决策、追溯责任提供依据;
  4. 信息披露:在特定情况下(如股东查阅)展现公司治理透明度。

五、与其他文件的区别

文件类型 性质 法律效力 内容特点
会议记录 原始过程记录 法定证据,需董事签名 全面、客观、细节详尽
会议纪要 提炼后的总结性文件 内部参考,无强制签名要求 突出重点,归纳结论
会议决议 正式决策文件 对外约束力,需董事签名 仅记载表决通过的具体事项

提示:根据《公司法》,股东可查阅董事会会议决议,但会议记录是否属于股东知情权范围存在争议,需结合公司章程或司法判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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