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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物的管辖权英文解释翻译、对物的管辖权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jurisdiction over things

分词翻译:

对的英语翻译:

right; answer; reply; at; check; compare; couple; mutual; opposite; versus; vs
face to face
【计】 P
【化】 dyad
【医】 Adv.; contra-; corps; ob-; p-; pair; par; para-
【经】 vs

物的英语翻译:

content; matter; substance; thing
【化】 object
【医】 agent

管辖权的英语翻译:

jurisdiction
【经】 competence

专业解析

对物的管辖权(jurisdiction in rem)是国际私法和民事诉讼法中的核心概念,指法院针对特定财产或法律关系的管辖权限。根据《元照英美法词典》定义,其本质是通过控制争议标的物行使司法权,与"对人管辖权"(jurisdiction in personam)形成互补体系。

该管辖权包含三个核心特征:1)管辖基础是财产的地理位置,如《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4(n)(2)条规定的"财产所在地"原则;2)裁决效力具有绝对性,可对抗所有潜在权利主张人;3)适用场景包括不动产纠纷、船舶扣押、知识产权确权等《布莱克法律词典》第11版特别强调的典型情形。

在国际私法层面,《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公约》第22条确立的"物之所在地法"原则(lex rei sitae)构成其理论基础。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条款,印证该原则在国内法中的转化适用。当代发展呈现管辖连接点多元化趋势,如欧盟《布鲁塞尔条例》将数字资产纳入虚拟所在地管辖范畴。

网络扩展解释

对物的管辖权是法院对涉及特定财产或物的法律地位、所有权等事项进行审理和裁决的权限。以下从定义、适用范围和法律特征三个方面综合解释:

一、定义与法律性质

对物管辖权源于对物诉讼(in rem action)和准对物诉讼(quasi in rem action),核心是法院对涉案财产本身的控制权。与对人管辖权不同,它不直接针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而是以财产为对象,通过确定财产法律状态影响相关方权益(如所有权确认、抵押权执行等)。

二、适用范围

  1. 财产类型
    包括有形财产(如土地、船舶)和无形财产(如债务、知识产权)。例如美国法院对海事案件中的轮船、土地登记纠纷等行使对物管辖权。

  2. 典型案件

    • 不动产确权或分割(需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 船舶扣押或所有权争议
    • 遗产继承中的财产分配
    • 税务或刑事案件的财产没收程序

三、法律特征

  1. 判决效力
    对物诉讼的判决对财产本身具有普遍约束力,即使未通知相关方仍生效;准对物诉讼(如合同纠纷中的财产执行)则仅约束案件当事人。

  2. 地域限制
    通常要求财产位于法院辖区范围内,例如中国物业纠纷由物业所在地法院管辖,以实现实际控制原则。

  3. 与对人管辖的区别
    对物管辖以财产为焦点,而对人管辖需法院对被告有直接控制权(如住所地)。中国法律虽承认对物管辖概念,但实践中仍以当事人身份作为管辖基础。

注:不同法域存在差异,例如美国对物管辖适用更广泛,而中国更多通过专属管辖制度(如不动产案件)体现类似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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