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 Dollos' law
excessive; many; more; much; multi-
【计】 multi
【医】 multi-; pleio-; pleo-; pluri-; poly-
this
【化】 geepound
family name; surname
law
【化】 law
【医】 law
多洛斯氏定律(Dollo's Law),又称“不可逆演化律”或“进化不可逆性定律”,是古生物学和进化生物学中的一项重要原则。该定律指出:
核心定义
生物在进化过程中丧失的复杂结构或功能几乎不可能在后续演化中以完全相同的形式重新出现。换言之,进化路径具有方向性,已退化的器官或特征不会“逆向演化”复原。例如,陆生脊椎动物重新适应水生环境时(如鲸类),其四肢演化为鳍状肢,但骨骼结构仍保留陆生祖先的特征,而非恢复鱼类祖先的鳍形态。
背景与提出者
该定律由比利时古生物学家路易·多洛(Louis Dollo)于1893年提出。他通过对恐龙和鸟类化石的研究发现,生物演化并非可逆过程,例如鸟类从恐龙祖先演化出羽毛后,其后代不可能再退化成原始的鳞片结构。
科学内涵
应用与争议
权威参考文献
(原始文献,阐述定律雏形)
(科学史分析,厘清定律本质)
(讨论现代分子证据对定律的验证)
(中国官方学科术语标准,收录“多洛定律”词条)
术语对照
多洛斯氏定律(Dollos' law)是一个生物学领域的术语,主要涉及生物进化不可逆性的理论。以下是综合相关信息的解释:
多洛斯氏定律指出,生物种系的发展是不可逆的。这意味着生物在进化过程中一旦失去某种复杂结构或功能,便无法通过后续演化完全恢复其原始形态或机制。
该定律常用于古生物学和比较解剖学,解释化石记录中生物形态的演化规律。例如,研究已灭绝物种的器官退化或功能转变。
该定律英文为“Dollos' law”,但需注意可能存在拼写误差。主流科学文献中更常见的名称是“多洛氏不可逆律”(Dollo's law),由比利时古生物学家路易斯·多洛(Louis Dollo)于19世纪末提出。中文翻译中的“多洛斯氏”可能是对“Dollo”音译的变体。
若需进一步验证或扩展此概念,建议参考权威生物学教材或学术论文,以获取更准确的术语定义及现代研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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