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free entry
【经】 duty free goods; free commodities; free goods; non-dutiable goods
pass a barrier; pass a test
advice note; notice
【化】 note; notice
【经】 advice; notification
免税品过关通知书(Duty-Free Goods Clearance Notification)是指海关向免税品持有人或指定代理人签发的,准予其携带/运输免税物品通过海关监管区域的正式文件。该文件既是免税待遇的法律凭证,也是海关实施监管的依据。以下从汉英词典角度解析其核心要素:
免税品(Duty-Free Goods)
指经海关核准免缴进口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物品,通常限于出入境旅客在指定免税商店购买的物品,或符合特定免税政策的货物(如外交物资)。其英文对应术语强调"duty-free"的法定豁免属性。
过关(Clearance)
在海关语境中指履行完申报、查验、征税等程序后获准通过关境,英文"clearance"包含通关许可的法律效力。
通知书(Notification)
体现海关的行政告知行为,区别于许可证(License)。英文"Notification"强调行政机关的单方告知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三条签发。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文件须包含:
权威来源:
- 海关总署官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国务院令第4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世界海关组织《京都公约》专项附约四第二章(免税品监管框架)
关于“免税品过关通知书”的解释如下:
免税品指经海关核准,由免税店向特定对象(如出境旅客、国际船员等)销售的进口商品,其进口时免除关税、增值税等税费。过关通知书则是海关或相关部门签发的文件,用于确认免税品已完成通关手续并符合免税条件。
功能与作用
该通知书是免税品合法入境的凭证,证明商品已通过海关监管,满足免税政策要求(如销售对象、用途等),避免重复征税。
签发主体
通常由海关或免税品经营单位根据海关核准文件出具,需标注商品信息(如品名、数量)、免税依据及通关状态。
适用范围
主要针对国际机场、港口等免税店进口的商品,以及向特定人群(如出境旅客)销售的物品。
如需更详细的政策依据,建议通过海关总署官网或12360热线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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