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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权英文解释翻译、免除权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right of exoneration

分词翻译:

免除的英语翻译:

prevent; avoid; exempt; forgive; release; relieve; remit; rid
【经】 exempt; exemption; exoneration; waive

权的英语翻译:

authority; power; right; tentatively
【化】 weight

专业解析

免除权(Right of Immunity) 是指法律赋予特定主体免除某些法律责任、义务或司法追究的法定权利。该权利具有法定性、特定性和限制性,常见于外交、司法及行政领域。以下从汉英词典及法律视角解析其核心含义:

一、法律定义与特征

  1. 法定豁免(Statutory Immunity)

    指依据成文法(如《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或判例法,特定人员(如外交官、国家元首)享有的司法管辖豁免权。例如,外交官在驻在国享有刑事豁免权,其行为不受当地法律追究 。

    英文对照:Immunity from jurisdiction(司法管辖豁免)

  2. 责任免除(Exemption from Liability)

    在民事法律中,指债务人因法定事由(如不可抗力)被免除债务履行责任的权利。例如,《民法典》第180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义务的可部分或全部免责 。

    英文对照:Remission of obligation(义务免除)

二、典型应用场景

  1. 外交豁免权(Diplomatic Immunity)

    外交代表免受驻在国刑事管辖,但需遵守国际法义务(《维也纳公约》第31条)。

    英文术语:Diplomatic immunity

  2. 证人免证特权(Privilege Against Self-Incrimination)

    如英美法中的“不得强迫自证其罪权”(Right against self-incrimination),证人可拒绝回答可能导致自身获罪的问题 。

    中文对应:拒绝自证其罪权

三、权利边界与限制

权威参考来源

  1.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1961)关于外交特权与豁免条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可抗力"免责条款
  3. 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第501条(证人特权)
  4. 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2004)

(注:因搜索结果未提供具体网页链接,此处仅标注法律条文及通用术语来源,建议用户查阅权威法律数据库或官方文本获取完整内容。)

网络扩展解释

债权人免除权是民法中的一项重要权利,具体解释如下:

一、定义

债权人免除权指债权人单方面放弃部分或全部债权,导致债务关系终止的权利。该权利无需债务人同意,但需以明示或默示方式作出有效意思表示。

二、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后,债权债务部分或全部终止,但债务人可在合理期限内拒绝。

三、主要特点

  1. 单方性:仅需债权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生效,但不得损害债务人或第三人利益(如抵押担保权人)。
  2. 无因性:无论免除动机(如赠与、和解),均不影响效力。
  3. 无偿性:债务人无需支付对价即可获得债务免除。
  4. 不可撤销性:免除意思表示一旦生效,债权人不得撤回。

四、生效条件

五、法律后果

示例:甲欠乙10万元,乙声明免除其中5万元债务,则甲只需偿还剩余5万元,且乙不得再主张已免除部分的利息或担保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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