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学(Aesthetics)作为哲学分支学科,主要研究艺术、美感及审美体验的本质与价值。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三个维度阐释:
英文对应词:Aesthetics
源自希腊语 aisthētikós(感知的),由德国哲学家鲍姆加登(Alexander Baumgarten)于1750年首次提出,定义为“感性认知的科学”。汉语“美学”一词由日本学者中江兆民在19世纪翻译引入,后经王国维等学者推广至中文语境。
权威定义:
“美学探讨艺术、美与品味的哲学领域,涉及审美价值的本质、艺术创作及欣赏体验。”
——《牛津哲学词典》(Oxford Dictionary of Philosophy)
美的本质(Nature of Beauty)
分析美的客观属性与主观感知,如和谐、比例等形式的哲学基础。
参考:柏拉图《大希庇阿斯篇》对“美本身”的形而上探讨。
艺术哲学(Philosophy of Art)
界定艺术的定义、创作意图与阐释逻辑,涵盖表现主义、形式主义等理论。
例证:列夫·托尔斯泰在《什么是艺术?》中强调艺术的“情感传递”功能。
审美经验(Aesthetic Experience)
研究主体在欣赏自然或艺术品时的知觉、情感与认知反应。
实验依据:神经美学通过fMRI技术验证审美体验的神经机制(来源:《神经美学期刊》。
美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主要研究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美的本质及审美活动规律。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详细解释:
美学以艺术为核心研究对象,探讨美丑、崇高等审美范畴,同时涉及审美意识、美感经验以及美的创造与发展规律。其核心问题包括美的本质、审美意识与对象的关系等。
•学科起源:1750年德国哲学家鲍姆加登(Alexander Baumgarten)首次使用“Aesthetic”(感性学)一词,标志着美学成为独立学科。
•词源:源于希腊语“aisthesis”,原指“感性知觉”。
美学是综合性人文学科,融合哲学、艺术学、心理学等多领域视角。其核心任务是通过艺术现象,揭示审美活动的普遍规律。
关于美学的定义存在不同观点:有人认为它是“艺术哲学”,也有人主张其涵盖创美、审美及艺术规律研究。现代美学还关注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现象,如新闻摄影中的美学应用。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理论或历史案例,可参考(鲍姆加登的学科奠基)或(名词解释扩展)。
白色链球菌报告文学波斯菊萜不动关节的怅然蝶颞缝二苯哌啶二┭烷凡索昔符号序列浮货钴紫海运货物保险单基础代谢率计具结文书铐住刻板姿势可改变的空气雾化燃烧器立体显微镜例外手续亩产量欧勃氏现象排泪的数值近似松节油醋酸搽剂提审权同电子排列性脱氰烷基硫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