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ourt of summary jurisdiction
"简易审判庭"是我国司法体系中针对特定类型案件设立的简化审理程序,对应的英文表述为"Summary Court"或"Simplified Adjudication Tribunal"。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7条设立,旨在通过简化诉讼流程提高司法效率。
在司法实践中,简易审判庭主要承担三项核心职能:
该程序的法律英语定义可参考Black's Law Dictionary第11版对"Summary Proceeding"的释义:"A judicial proceeding conducted without the full formalities of a normal trial"。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发布的《关于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应同时满足"基本事实清楚"和"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两个要件。
主要参考文献:
简易审判庭是指基层法院审理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简单案件时采用的简化程序审判组织。其核心特点如下:
简易审判庭适用于两类案件:
出现以下情形需转为普通程序:
通过简化程序提高司法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同时保障当事人基本诉讼权利。
注:如需完整法律条文,可参考《刑事诉讼法》第219条(刑事案件)及《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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