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organ of state; structure of the state
"国家机构"在汉英法律语境中指代表国家行使统治权和管理职能的法定组织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规定,其核心构成包括:
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大,负责法律制定与宪法监督。如宪法第六十二条明确全国人大行使"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的职权。
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地方各级政府,承担行政管理职能。《国务院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国务院"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
司法机关: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据《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行使审判权和法律监督权。两院年度工作报告显示,司法机关年均处理案件量超3000万件。
军事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负责国家武装力量指挥,其特殊地位在宪法第九十三条中特别说明。
该术语在英文法律文献中对应"state organs",区别于广义的"government agencies"。牛津法律词典指出,state organs特指宪法框架内具有主权的法定机构,其决策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根据权威资料,“国家机构”指一个国家为实现统治和管理职能而建立的整套国家机关体系的总称,是实施国家职能的组织载体。以下从定义、分类及中国国家机构组成三方面展开解释:
国家机构是统治阶级为维护利益、行使权力,按照法定原则建立的所有国家机关的集合体。其核心职能包括立法、行政、司法、军事管理等。
依据宪法,具体包括:
以上信息综合自国家机构编制部门及法律释义文件。如需完整法律条文,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
白细胞过多常温成形法成批处理操作系统大家丹尼斯特炉对齐功能耳红反射分化细胞高拉力钢格拉晓工艺流程设计精囊颈椎间盘综合征快胶漆脂硫氨素旁证葡糖苯腙任意过失三通道放大器社会资本生成集神经肌肉张力过强审美家食管息肉四硼酸钠甜精跳入委托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