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tax credit
imposition; levy; taxation
【经】 imposition of tax
allowance; subsidy; subvention
【经】 benefit; emoluments; grants; subsidize; subsidy; subvention
课税津贴(Taxable Allowance)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政府允许纳税人扣除的特定补贴或减免额度,其性质属于应税收入的调整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及《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符合国家规定的津贴可在税前扣除,例如科研经费加计扣除政策(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需注意,此类津贴的适用范围和扣除比例需严格遵循《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等文件规定。实际应用中,企业需结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7010表进行专项申报(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官网税收政策库)。
“课税津贴”是一个组合词,需分别理解“课税”与“津贴”的含义,再结合其可能的关联性进行解释:
课税指政府依据法律规定,对纳税人或经济活动征收税款的行为。其核心特点包括:
津贴指在基本收入之外提供的额外补助,通常用于激励或福利目的。常见类型包括:
结合两者,“课税津贴”通常有以下两种语境含义:
若需具体案例分析,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咨询税务部门或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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