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ucking stool; ducking-stool
"浸水刑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刑具,属于水刑范畴。其核心功能是通过将受刑者固定在特制凳具上,反复浸入水中制造窒息感,以达到审讯或惩罚目的。该刑具在宋明时期文献中多见记载,常见于司法审讯场景。
在汉英对照中,可译为:
木质长凳两端装有可旋转横杆,受刑者被绑缚于凳面,横杆通过杠杆原理控制浸水深度。部分变体设计含头颈固定装置(参见《唐律疏议》刑具篇)。
行刑者操纵杠杆将受刑者浸入水池或河流,通过控制浸泡时长和频率制造濒死体验,通常用于逼供或羞辱罪犯(《洗冤录集证·刑具考》)。
该刑具主要适用于三类罪行:
水刑凳在东西方刑罚史上存在跨文化呼应。欧洲"Scold's Bridle"(泼妇笼头)与中国浸水凳均针对女性"言语犯罪",反映父权社会对女性话语权的压制(剑桥刑罚史研究中心,2018)。清代后逐渐被站笼等刑具取代。
典籍参考:因相关学术研究多引自古籍文献,建议查阅《中国刑罚制度发展史》(中华书局)、Medieval Punishments(B.A. Windeatt著)等专著获取权威考据。当前可公开检索的数字化资源较少涉及具体刑具图解,需注意甄别网络信息准确性。
浸水刑凳(Cucking stool)是中世纪欧洲常见的羞辱性刑罚工具,主要用于惩戒行为不端的女性。以下是其详细解释:
词源与演变
该词源自公元1215年的古英语词汇“cucking-stool”,字面意为“排便椅”(与旧动词“cukken”相关)。最初因与污秽物关联,逐渐衍生出“羞辱、邪恶”等寓意,最终演变为针对女性的惩罚工具。
使用方式
针对对象
主要针对通奸、卖淫、辱骂丈夫或“嚼舌根”的女性,少数情况下也用于惩戒奸商。
文化影响
该刑罚催生了古俚语“wymen pine”(意为“对妇女的惩罚”),反映了中世纪社会对女性行为的严苛约束。
此外,类似的羞辱刑具还包括枷锁(限制颈部自由)和木桶囚禁等,但浸水刑凳因兼具公开羞辱与肉体惩罚的特点而更具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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